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提供教育及支援 教青局稱將持續投放資源

 【特訊】衛生局代局長鄭成業就立法會黃潔貞議員所提書面質詢的答覆如下: 

 提供適切的早療服務和促進心理行業的發展

 衛生局回應,為達致及早發現、診斷和介入兒童發展障礙治療之目標,衛生局、教育暨青年局和社會工作局分別於二0一六年和二0一七年成立兒童綜合評估中心和兒童康復治療中心。二0一八年,兒童綜合評估中心和兒童康復治療中心搬遷至青洲衛生中心,擴大近一倍的服務空間,完善了就診的環境和條件,全面提升兒童綜合評估、康復治療和訓練服務。

 目前,衛生局的兒童早療服務團隊中有三名心理治療師,積極參與兒童發展障礙篩檢、評估、心理介入、治療和諮詢等各環節工作,致力為有特殊需要的兒童提供充足適切的治療和支援。

 至於有私人教育機構開辦課程,標榜可以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兒童提供訓練之情況,衛生局已於二0一四年開始對參與教育暨青年局的持續進修發展計劃內,涉及醫療衛生範疇的課程及導師資歷提供技術意見,同時提醒課程導師注意避免作出職務僭越等違法行為。倘若課程採用「訓練」為名稱,但實則為提供「治療」服務,一旦發現將開立卷宗跟進,市民如懷疑任何人士非法提供醫療服務,可作出反映和舉報,衛生局將開展相關調查程序及依法處理違反醫療法律法規的個案。

 此外,衛生局除在兒童早療服務中提供適切的心理服務外,又已在塔石、筷子基、黑沙環、海洋花園、湖畔嘉模及青洲衛生中心設立心理保健門診,同時資助社區非牟利機構提供免費的心理服務,

 並已通過各種途徑對外宣傳相關訊息,持續為有需要的居民提供穩妥的社區精神心理服務。

 值得指出的是,過往澳門一直沿用的心理治療師資格認定基準源於九十年代,是根據當時社會的實際情況而訂。隨着社會的發展,心理治療服務的需求不斷增加,結合到臨床心理治療師的工作屬醫療行為,相關人員應越趨專業,加上有必要提升社區心理治療服務的質量,因此,衛生局已於二0一八年七月公佈實施最新的心理治療師資格認定基準,從而提高心理治療師的職業門檻和專業水平,切實保障病人的安全和權益。

 由於心理治療在臨床工作方面包括有臨床診斷、治療手段、康復計劃及癒後跟進,《醫療人員專業資格及執業註冊法律制度》法案內已把心理治療師納入為規範的十五類醫療人員在內,從而確保醫療人員的執業水平,更有效地保障公眾健康,讓相關醫療人員的職業生涯得到可持續的發展。

 關注發展障礙兒童的服務需要

 社會工作局回應,目前在兒童綜合評估中心、仁伯爵綜合醫院各區衛生中心、康復服務綜合評估中心和各區社會工作中心等均設有心理諮詢、評估及/或治療服務。

 在社會工作局資助的早療服務設施及專項服務,均有透過跨專業團隊協作,由社工聯同其他專業人員對發展障礙兒童及其家庭提供社會心理服務。倘有需要,亦會將個案轉介至上述的專門單位接受進一步的評估和治療服務。

 現時,在早療服務中的跨專業協作模式基本已能回應有關需求。社會工作局將會密切關注服務情況,視乎未來發展拓展相應服務。

 積極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兒童提供支援

 教育暨青年局回應,負責在兒童綜合評估中心為三歲或以上兒童作教育安置評估,而教育暨青年局轄下教育心理輔導暨特殊教育中心亦為六至廿一歲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提供教育安置評估及配合學習所需的治療/訓練方案建議。

 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涉及不同的障礙類別,包括視障、聽障、自閉症類群障礙、注意力不足/過度活躍症、特殊學習困難及學生情緒行為問題等。為推進對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的支援服務,教育暨青年局持續就不同主題提供培訓課程,以促進教師掌握讖別不同需要學生的學習能力,並加強教師教導不同能力學生的方法及策略等。對於早療兒童的學習需要,教育暨青年局除培訓教學人員外,亦透過個別化教育計劃為他們提供輔導、訓練及家長支援等,當中透過心理輔導員或學生輔導員為他們進行包括社父、溝通、自理、情緒行為等方面的輔導及訓練,為他們提供方面的支援。此外,教育暨青年局為讓家長掌握教導子女及居家訓練的技巧,自二0一一年起,持續舉辦「全方位協助孩子成長」系列家長培訓及講座,邀請不同專業的人員主講,讓家長認識兒童在語言、動作、讀寫、情緒行為等方面的發展特質,並掌握相關教養技巧及方法。

 目前本澳心理輔導專業人員分別任職於社會服務、教育或其他場所。在教育暨青年局方面,透過資助方式與九所輔導機構合作建構跨專業學生輔導服務團隊,提供輔導服務的人員須符合具備社會工作專業及與心理輔導相關專業學歷的規定。為滿足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的不同需要,教育暨青年局透過安排資源或資助,讓設有特殊教育班的公、私立學校建置特殊教育團隊(包括:心理輔導員、物理冶療師、職業治療師、語言治療師或語言訓練人員),為學生提供相應的治療/訓練。教育暨青年局及輔導機構亦定期為輔導員及治療人員提供專業培訓,提升其整體的專業素質和能力。

 未來,教育暨青年局將持續投放資源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提供適切的教育及支援服務、並優化相關資助制度、培訓及相關指引,支持具資歷及經驗的相關輔導員及治療人員的專業發展,以促進特殊教育及學生輔導服務的發展,協助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健康成長。

 黃潔貞提出以下質詢︰

 一、對於坊間有自稱以心理訓練的服務,能代替心理治療使孩子脫離自閉症,明顯存在不正當的宣傳行為,請問當局未來將有何規管措施,保障業界的權益?未來如何加強宣傳相關訊息,讓居民得到正確的心理服務?

 二、在早期療育中若提供心理治療對她們會有更好的治療效果,但目前有需要者只是一知半解,請問當局未來會否增加有特殊需要兒童心理治療服務方面的支援,讓有他們得到更適切的治療與支援?

 三、心理專業範疇涉及面甚廣,請問當局未來會否因應專業發展需要,為不同心理範疇的專業建立認證制度,讓專業更有序發展,為市民提供更專業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