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十一月六日電】香港一名年輕男子日前在將軍澳發生的暴亂中摔傷,情況危殆。香港警方五日晚將事件還原,並澄清警方沒有阻止救援和在現場使用催淚彈。警方向傷者及其家人表示深切慰問。
新華社報道,東九龍總區高級警司傅逸婷向媒體表示,十一月四日零時二十分左右,逾百名示威者聚集在將軍澳唐俊街和唐明街一帶,並以雜物堵塞馬路,警方於是前往處理,以恢復行車和維持社區秩序。
傅逸婷說,警察到達現場後,有暴徒從路障後面和附近建築物的高處向警員投擲磚頭、玻璃瓶等硬物。警方曾向暴徒發出警告,希望他們和平散去,但不成功。為了制止這些暴力行為,警方在現場施放了催淚彈、橡膠彈、布袋彈和海綿彈,唯一的目的是驅散暴徒。
與此同時,特區政府消防處接報一宗火警,事發地點在暴亂現場附近一個停車場。消防員於十一月四日零時五十五分到達這停車場的二樓。數分鐘後,現場有人向消防員指出有人墜樓,於是消防員前往處理。
傅逸婷表示,十一月四日一時十一分,處理墜樓傷者的消防員要求救護車增援。同時警方進入停車場,嘗試開始從地面向上層驅散在停車場裏、曾經向警察投擲硬物的暴徒。當時警方仍未知道有人墜樓受傷。直至警方到達停車場二樓,看見有消防人員在現場為人進行急救,才知道事件,而警方當時並沒有影響或干預救援工作。
她說,大約一時二十五分,警方完成停車場裏的驅散行動,在整個過程中沒有使用任何武力、槍械和彈藥。對於網上有人說傷者是被警方推下樓,警方嚴正聲明絕無此事,並希望相關人士停止造謠,不要為了一己立場、抹黑警隊而講出不負責任的話,讓傷者家人受到第二次傷害。
東九龍總區刑事總部警司胡家欣表示,傷者被發現的位置是停車場的二樓平台,他相信傷者墜下的時間是在十一月四日零時四十五分至一時整之間,當時警方在唐俊街施放催淚彈,與傷者身處的地方距離至少一百二十米。
胡家欣介紹,發生墜樓事件的停車場的設計比較特別,在二樓有矮墻分隔停車位和平台,而在三樓停車場同樣有矮墻,但墻後面並沒有平台,若跨越了矮墻就會墜到二樓。警方不排除傷者當時在三樓停車場,誤以為矮墻後面是平台,因此跨越矮墻後不幸墜樓。
他表示,警方翻查了大量閉路電視,暫時沒有看到傷者從三樓墜落至二樓的過程。警方高度關注事件,並會深入調查,了解事件始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