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叫停樹木過度修剪
【中新社北京十一月六日電】(記者于立霄)最新修訂的《北京市綠化條例》對擅自截除樹木主幹、去除樹冠等行為進行重拳打擊,相關違法行為將處以所砍伐樹木價值五至十倍的罰款,並要求補種砍伐株數十倍的樹木。
六日,北京市園林綠化局城鎮綠化處四級調研員王萬兵介紹說,此次條例修改主要是整治過度修剪樹木之行為,提升精細化養護水平。同時也讓園林綠化主管部門和相關執法部門「有法可依」,為今後的管理和執法提供制度保障。
近年來,在城市綠化養護過程中經常出現過度修剪的現象,甚至把樹木「抹頭摘帽」,粗壯的大樹只剩下一根光禿禿的主幹,不但不美觀,也不利於樹木的生長。
修訂後的《北京市綠化條例》已於今年七月二十六日正式施行,其中新增了「違反規定截除樹木主幹、去除樹冠」的違法行為,並明確了相關法律責任:未按照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截除樹木主幹、去除樹冠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並在規定地點補種砍伐株數十倍的樹木,處以所砍伐樹木價值五至十倍的罰款。
「禁止亂砍不等於不管。」王萬兵介紹說,《條例》明確規定,小區內樹木影響業主採光、路旁樹木影響附近管線等確有修剪必要的情況,可以依據技術規程依法修剪。
下一步,北京市園林綠化部門要加強綠化養護技術培訓,講解修剪要領,示範樹木修剪方法,通過科學、精細化修剪等措施,保證樹木的健康生長,營造優美的園林綠化景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