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人員法案新文本對15專業 改以法律附件概括

 【專訪】立法會於十六日復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繼續細則性審議《醫療人員專業資格及執業註冊法律制度》法案。委員會主席陳澤武表示,政府在八月向二常會提交了新修訂法案工作文本,當中有接納委員會的意見,作出了重要修改。而委員會昨日對新文本的討論尚未完成,今(二十四日)會繼續討論。

 當中接納委員會意見的一項修訂是,將會以屬於法律組成部份的附件,概括十五個醫療專業人員資格的適用範圍,取代原法案建議由補充性行政法規訂。陳澤武表示,委員會接納政府這項新修訂。不過,有議員就關注到,沒有納入法案建議十五個醫療專業的醫療人員,未來如何執業?其後亦需向政府查詢。

 另外,對於醫專會的組成,新文本清晰及詳細列明,由公共及私人領域的醫療人員共二十三名代表組成。包括:一名主席;成員:三名衛生局代表、四名臨床醫學中醫護理學士學位及醫生專科培訓的醫療人員教育及培訓機構代表,以及十五個醫療專業各一名代表,此是由衛生局局長經聽取澳門特區相關醫療人員團體代表後建議。至於醫專會的運作,則由補充性行政法規訂定。

 此外,對於建議刪去原法案規定在公開執照上列明醫療人員曾有處分紀錄,陳澤武指,若醫生所犯的只是輕微過錯都可被公開在執照,可能會影響其執業。他又指,現時很多類型執照也不會列明出生日期,因涉及私隱問題。而委員會其後亦將要求政府交代,註冊記錄的資料是否公開予公眾查閱,以及執照上會載有哪些資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