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持續優化金融基礎設施 促進中葡人民幣清算中心建設

 【特訊】金融管理局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陳守信八月十九日答覆何潤生議員七月十二日書面質詢,全文如下:

 為推動澳門金融產業的發展,助力經濟適度多元,特區政府一直致力優化本地金融基礎建設和法律制度環境。在促進財富管理業務發展方面,已開展了引入《信託法》的研究。有關工作可歸納為三個階段:一、信託制度的比較法研究及制定草案初稿;二、就草案初稿徵詢業界、專業團體及公共部門意見;三、完成信託法草案終稿及開展立法程序。

 目前,外判研究的葡萄牙法律專家已提交了《信託法》的草案初稿,完成了法律起草的第一階段工作。本局現正有序推進第二階段的工作,在本年六月邀請了葡國法律專家來澳,分別就《信託法》的草案初稿向金融業界、法務專業團體、相關公共部門及司法實體,講解立法構思及徵詢意見。按初步計劃安排,本局爭取於年內開展第三階段的工作。

 同時,法務局早前已與本局進行會議,並就成立法規草擬小組和《信託法》草案內容交換了初步意見。

 另一方面,為配合特色金融的發展步伐,特區政府持續推動金融專業人才的培訓,並從職前教育和在職培訓兩方面開展工作。當中包括透過協調本地高等院校、專業團體及行業公會,為高等院校學生開辦各種實務培訓課程、實習計劃,以及專業資格考試培訓課程;研究制訂澳門金融領域人才開發計劃,設定短、中、長期的人才培養目標以及各項激勵措施,為澳門金融產業的發展儲備相應的人才。

 此外,本局分別與香港金融管理局、深圳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簽訂了《銀行專業資歷架構合作備忘錄》及《關於推動金融人才培養和交流的合作備忘錄》,透過結合大灣區的培訓資源推動金融人才培育,將可滿足澳門金融產業長遠穩健發展的需要。

 關於澳門高等院校在金融人才培育方面,人才發展委員會及高等教育局表示,本澳目前十所高等院校中,已有數所院校開辦與金融相關的學士、碩士及博士學位課程。二0一八/二0一九學年就讀於本澳高等院校金融相關學位課程的本地學生共有二百五十人,此外,根據「二0一七/二0一八學年大專學生學習用品津貼」計劃資料顯示,在澳門以外地區升讀與金融相關高教課程的本澳學生亦約有三百三十七人。

 特區政府長期以來與本澳各高等院校保持緊密聯繫,隨著高等教育委員會的成立,可透過該機制更廣泛地收集社會各持份者的意見,共同分享和交流人才培養的最新情況,並就高等教育政策進行討論溝通。

 未來,特區政府將繼續支持本澳高等院校因應社會發展趨勢和需要,開設相關高教課程,亦鼓勵院校在開辦專業性較強的課程時,與業界、專業團體、各專業資格認證委員會,以及政府部門等保持溝通,確保課程的培養方向切合本澳社會的發展情況及實際需要,並讓學生了解完成有關課程後的升學及就業方向。

 特區政府在完善金融法制環境及人才建設的同時,亦持續優化金融基礎設施,為中國與葡語國家的經貿柱來搭建安全高效的人民幣清算渠道,促進中葡人民幣清算中心及「中葡金融服務平台」的建設。

 粵港澳大灣區金融合作和創新發展,為澳門發展特色金融創設了巨大機遇,本局持續與國家有關部委磋商,爭取更多有利於區域合作、民生金融的政策舉措,推動灣區內的金融服務和產品互聯互通、擴大金融產品的投融資渠道,以「中葡平台」為依託,推進澳門金融產業的穩健發展。

 相信透過優化金融基礎設施及推出一系列適切的政策舉措,各地企業對澳門金融市場和提供的服務將會更為關注,為澳門特色金融業持續發展注入積極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