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駐港總領館僱員鄭文傑 深警方稱予如期釋放

 【香港中通社八月二十四日電】據深圳市公安局羅湖分局二十四日消息,英國駐香港總領館僱員鄭文傑的十五天行政拘留期滿,已於當天被如期釋放。

 消息介紹,鄭文傑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被深圳羅湖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十五日處罰。八月二十四日其行政拘留期滿,已如期釋放。行政拘留期間公安機關依法保障了鄭文傑的各項合法權益。鄭文傑對其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羅湖警方表示,中國是法治國家,任何人、任何組織從事違法犯罪活動都將受到法律懲處。

 據《環球時報》此前報道,針對英駐港總領館一名港籍僱員在內地受行政拘留處罰一事,深圳警方透露說,八月九日,香港居民鄭某傑(男,二十八歲,英文名:Simon Cheng)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之規定,被羅湖警方處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涉及的是賣淫嫖娼。該條規定,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人民幣,下同)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