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辦無欠稅證需十個工作日 麥瑞權促實現稅務文件電子化

 【特訊】立法議員麥瑞權表示:近日,有市民及中小微企業反映,雖然財政局已掌握進行了稅務登記的企業或團體的稅務資料,但有不少公共工程的招投標書中,便規定企業需提交無欠稅證明,而且更規定所提供的無欠稅證明的用途僅為該投標的公共工程項目之用。即企業每次去投標一項公共工程的時候,就需要去申辦一張新的,且是相對應的無欠稅證明,而由申辦至取得無欠稅證明所需時間長達十個工作日,每次申辦都如是,實在是既浪費時間又浪費政府與企業的人力物力,令企業的人員疲於奔命!故市民及企業叫我問一聲政府,既然特區政府在推動電子政務的改革已有多年,那麼何時才能實現稅務文件電子化呢?例如:是否可以開通稅務查詢電子平台,供需要無欠稅證明或其他稅務文件的企業自行打印,或者是跨部門之間自己通過電子化核實,從而可以取銷企業申請提交文件的手續,省時省力,以提升公共行政效率和達到真正便民之效呢?

 有鑒於此,他提出如下書面質詢:

 一、有市民及中小微企業叫我問一聲政府,雖然財政局已掌握進行了稅務登記的企業或團體的稅務資料,但有不少公共工程的招投標書中,便規定企業需提交無欠稅證明,而且更規定所提供的無欠稅證明的用途僅為該投標的公共工程項目之用,即企業每次去投標一項公共工程的時候,就需要去申辦一張新的,且是相對應的無欠稅證明,而由申辦至取得無欠稅證明所需時間長達十個工作日,每次申辦都如是,實在是既浪費時間又浪費政府與企業的人力物力,令企業的人員疲於奔命!故請問行政當局,既然特區政府在推動電子政務的改革已有多年,那麼何時才能實現稅務文件電子化呢?例如:是否可以開通稅務查詢電子平台,供需要無欠稅證明或其他稅務文件的企業自行打印,或者是跨部門之間自己通過電子化核實,從而可以取銷企業申請提交文件的手續,省時省力,以提升公共行政效率和達到真正便民之效呢?請問行政當局對此有何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