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禮度稱至今年六月批近四千宗維修涉款逾三億九千萬元 業權人有責維護建築物安全
【特訊】房屋局局長山禮度於上月中就關於立法會鄭安庭議員書面質詢作答覆如下:
一、土地工務運輸局表示,現行《民法典》及《都市建築總章程》已明確規定樓宇業權人有維護自身建築物安全的責任,確保樓宇恆常地保持在良好的狀態下。行政當局除了繼續加強相關的宣傳工作外,在草擬中的《都市建築法律制度》草案內亦已建議引入相應條文,倘若業權人不遵守行政當局所發出的樓宇維修通知,行政當局將有權作出處罰。
二、特區政府一向重視高樓齡樓宇的檢測及維修需要,推出《樓宇維修基金》的宗旨便是鼓勵社會尤其做好樓宇共同部份之檢測及維修,保障樓宇安全;然而,私人單位內設施之檢測及維修,業主應履行自身責任作出維護,《基金》資助範圍不包括在內。
三、政府目前沒有計劃擴大《基金》的資助比例,但已透過簡化申請及審批手續便利業主推展樓宇檢測和維修工作。截至今年六月三十日,《基金》各資助計劃已審批個案達三千九百六十五宗,包括透過資助成立管理機關,進行樓宇檢測、維修工程等,涉及制金額超過三點九億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