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違法工程個案需先調查取證 清拆費用會向利害關係人催徵

 【特訊】土地工務運輸局長李燦烽就立法會李振宇議員所提書面質詢答覆如下:

 「一、本局在收到居民投訴後,會首先派員到現場作初步了解,並因應投訴個案的具體情況,按先後緩急作出相應的跟進處理。現時局方除了以函件回覆投訴者外,亦增加了SMS、電郵及電話等回覆方式,以加快回覆市民的投訴或查詢。

 二、對於每一宗違法工程個案,首先需要進行調查取證,然後再展開預審聽證,期間相關人士可依法提出書面意見或聲明異議,亦可針對最終清拆決定提出必要訴願;而倘若相關人士最終未有按要求處理有關違法工程,局方則需聯同其他部門執行相關清拆工作。由於每一宗個案的情況不盡相同,所以處理的時間也會有所不同。至於政府採取清拆行動而涉及的清拆費用,則會透過行政追收方式向已獲悉之利害關係人強制催徵。

 三、保安司司長辦公室表示,治安警察局、司法警察局及消防局一直積極配合「非法工程跨部門常設拆遷組」的工作,持續與權限部門保持溝通,並按權限部門要求派出警員、談判人員或緊急救援車輛到場協助有關拆遷行動。而當警方收到市民反映任何涉及違法工程或僭建物的舉報時,亦將通報相關權限部門跟進處理。

 市政署表示,該署會按照「非法工程跨部門常設拆遷組」牽頭部門土地工務運輸局的安排,在進行土地清遷工作時進行倘有的維護環境衛生及保護動物工作。

 隨著政府持續巡查打擊、加強宣傳教育及提供資助等一系列相關工作的推行,近年由市民主動申請自願清拆僭建物的個案數量日漸增多。除了政府巡查與打擊外,市民的配合也是處理違法工程的關鍵因素。」

 李振宇提出以下質詢:

 第一,當局對於居民投訴的回覆及處理機制為何?未來如何改善相關機制,例如是否會對居民投訴的回覆及處理期限作出明確規定,以確保居民在投訴後能夠得到迅速有效的回應和處理?

 第二,「拆遷組」現時對非法工程個案的處理時間平均為多久?是否存在改善提升的空間?對於由當局代行清拆的非法工程所產生的費用,當局是否能夠全部完成追討?

 第三,「拆遷組」成立至今超過九年,其工作成效是否達至預期?有哪些不足?面對嚴峻的非法工程問題,未來會從哪些方面強化「拆遷組」的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