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與內地簽訂議定書 為跨境教師提供服務寬免

 【香港中通社七月二十一日電】香港特區政府財政司司長陳茂波二十一日在網誌發文,提到早前到北京簽訂了《內地和香港特別行政區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安排》第五議定書,當中內容包括為合資格的跨境工作教師和研究人員提供特別稅務寬免。他相信,這項新措施會促進兩地的人才培訓、交流和科研合作,有助粵港澳大灣區發展成為國際創科中心。

 陳茂波當日以「移除稅務障礙提升競爭力」為題發表網誌。他說,不少港人頻繁往返內地工作,即使未有長居內地,但也會作較長時間的停留。因此,港人對在內地的稅務負擔非常關注。故國家稅務總局早前已訂明,在中國境內停留的當天不足二十四小時,不計入中國境內居住天數;而「有住所」的判定標準亦得到進一步解釋。總括來說,是港人可享有極為優惠的稅務寬免。

 陳茂波指出,本月十九日到北京與國家稅務總局局長王軍簽訂了《內地和香港特別行政區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安排》第五議定書,其中一項重要內容是為合資格的跨境工作教師和研究人員提供特別稅務寬免,使受僱於一方的合資格教師或研究人員在另一方從事教研工作時,如有關收入已在受僱一方徵稅,可在另一方享有為期三年的免稅待遇。

 對於新安排,陳茂波指現時香港的大專院校在內地已開設十二所產學研基地和研究院,以及兩所分校。新協議生效後,現時需要經常在兩地穿梭的教師和研究人員都能夠受惠。他相信,這項新措施會促進兩地的人才培訓、交流和科研合作,有助粵港澳大灣區發展成為國際創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