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立法會議員黃潔貞七月五日提出書面質詢,全文如下:
醫學輔助生殖技術一直是不孕不育夫婦進行治療的希望,過去本澳僅有山頂醫院具合法條件進行有關治療服務。直至去年十一月,鏡湖醫院輔助生殖中心正式投入運作,為本澳輔助生殖服務開闢另一途徑。
最近有關中心公佈了相關營運數據指,現時求診夫婦數為八十四對,當中全為澳門居民,反映了本澳對有關服務的需求,而當中接受人工授精(IUI)成功率為一成、試管嬰兒(IVF)成功率達四成。回顧過去本澳輔助生育服務發展的歷程,當局在二零一六年時中斷不孕不育夫婦送往外地進行試管嬰兒(IVF)的輔助生殖服務,導致他們只能負擔高昂費用到香港或外地治療。現時已有私營醫療機構提供有關服務,當局是否有條件運用公私營醫療合作,以購買服務的方式,讓他們能在本澳接受有關治療服務,減輕身心與經濟負擔,受到不孕不育夫婦的關注。
此外,現時無論公私營醫院都需要按現行法律規定提供醫學輔助生殖服務,但由相關技術不斷發展,使用者的需求改變等產生了一些技術使用及倫理道德問題,當局去年初對《醫學輔助生殖技術》進行諮詢,並完成總結報告,可惜有關法律仍未有後續消息。
對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一、當局過去以成功率低及合理運用公帑為由,中斷送往外地進行試管嬰兒(IVF)的輔助生殖服務。現時本澳已有鏡湖醫院提供有關服務,請問當局能否與相關醫院合作以購買服務方式,為合資格的不孕不育夫婦提供更多的治療途徑?
二、當局去年在回應本人質詢時,預計《醫學輔助生殖技術》法律會於今年進入立法程序,但二0一九年施政報告的法律提案並未包含其中。為此,請問現階段有關法律的草擬工作進度為何?預計在今年何時提交立法會審議?
三、衛生局過去表示配合《醫學輔助生殖技術》會完善相關的醫療服務及加強人員的技術培訓,請問當局現階段有關工作的成果為何?除現有人工授精(IUI)外,有否提供包括試管嬰兒(IVF)在內的各種醫學輔助生殖服務的相關規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