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主怕被滋擾及片段被公開報警求助 男用偷拍交歡片要脅女友復合被拘

 【專訪】一男子上月不滿女友要求分手,疑將早前與女友交歡時偷拍得來的短片要脅女事主返回氹仔旅遊區的寓所。

 涉不法之錄製品罪的澳門男子姓劉,廿八歲,保險從業員;女事主廿多歲,澳門居民。

 治安警稱,案中劉某在上月廿二日晚上以手機著事主回氹仔寓所,至翌日凌晨一時許,有人以面書傳出上述性愛片段給事主,要求其返回氹仔住所,片段沒有拍下二人面孔,唯女事主認出片中自己所配戴的飾物,確認該片段是兩人交歡時被偷拍,因為劉某未經同意拍下。女事主擔心對方公開片段而返回氹仔區的寓所要求劉某不要公開片段及刪除性愛片段云云。

 有人不同意,女事主只好執拾財物準備返家,期間遭對方拳打腳踢,女事主手臂受傷;她當時並未報警,直至前日,劉某透過通訊軟件滋擾女事主近十小時,有人怕被滋擾及片段被公開,於是報警求助。劉某前晚在住所內被拘,昨晨被警方以不法之錄製品罪移送檢察院偵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