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保安司司長辦公室主任張玉英就立法會宋碧琪議員所提書面質詢答覆如下:
「就質詢第一點問題,針對無煙道式氣體熱水爐引起的安全問題,為保障市民的人身財產安全及公共利益,特區政府已於二0一0年通過第三六一/二0一0號行政長官批示,禁止進口無煙道式氣體熱水爐;及後於二0一七年通過第五九/二0一七號行政長官批示,禁止於市場供應和售賣無煙道式氣體熱水爐。自批示生效後,經濟局依法跟進禁止供應和售賣相關產品的情況,並加強對燃氣爐具零售店進行監察巡查。澳門海關亦加強執法力度,嚴格查處個人私自攜帶上述熱水爐入境的情況。
據資料顯示,近年本澳發生的涉及燃氣爐具事故的原因多在於未能正確安裝、保養和使用爐具引起,尤其在使用時未能保持室內空氣流通。故此,由經濟局牽頭的燃料檢查小組與石油業商會保持密切聯繫,提醒商會會員及其爐具供應商需注意相關規定,加強培訓員工的燃料安全知識,並關注客戶的使用情況。而商會亦會積極配合監察及宣傳推廣措施,給予用戶適當的維護建議。此外,經濟局持續舉辦有關氣體爐具安全的講座,由專業人士講解正確使用爐具的知識。
消防局亦加強對燃氣爐具零售店舖的監察巡查及投訴跟進工作,於二0一八年共進行三百廿五次巡查,期間並未發現違規售賣的情況。該局於去年透過相應的聯絡機制,主動與石油業商會召開會議,商議本澳燃料安全的相關事宜,並建議業界建立資料庫記錄客戶的爐具保養情況,以便定期提醒客戶進行保養,商會接受上述建議並承諾向各供應商與用戶推動有關工作。同時,消防局持續開展燃氣爐具安全的宣傳工作,務求將安全使用燃氣爐具的訊息在社區內廣泛傳播,提高市民的安全意識,從根源上減少相關意外發生的機率。二0一八年消防局共進行二百五十九次燃料安全宣傳活動、廿七次燃料安全講座、派發三萬二千四百廿二份宣傳單張及七百九十三張海報。
此外,為加強飲食業界及申請者對飲食/飲料牌照申請程序中有關消防系統及燃料設備的認識,市政署由二0一六年起定期邀請消防局的代表出席「申請飲食/飲料場所牌照手續講解會」,介紹申請牌照程序中在消防系統及燃料設施上的各項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項。市政署亦會提示申請者留意廚房燃氣爐具的功率及供氣方式,並按規定遞交燃氣系統工程計劃以供審批。
就質詢第二點問題,根據能源業發展辦公室提供的資料顯示,為加強對燃氣設備的安全監管力度,特區政府現正研究透過修訂《建築物中燃氣管路供氣設施的技術規章》,以規範燃氣設施的安裝、檢查和維修事宜。同時,土地工務運輸局表示,《防火安全規章》是針對樓宇設計及建築的防火安全而訂定的法規,並沒有就燃氣器材的安裝及使用安全定訂相關專門規範。
就質詢第三點問題,能源業發展辦公室表示,天然氣主幹管網路型部份的鋪設工程已於二0一八年完成;而澳門半島方面由於道路開掘條件和路面狀況相對複雜,同時須配合其他公共工程協同施工,目前鋪設工作已完成約百分之二十七。至於路逑區至澳門半島的過海管線,待確定位置及批則後,由專營公司進行建設工作。
宋碧琪提出以下質詢。
一、當前,一些安全風險性較高的無煙道式氣體熱水爐仍在使用,對居民生命財產安全構成嚴重隱患,有關當局對此有無做過系統性風險評估,又會採取哪些預防改善措施以降低其中風險壓力,尤其是針對個人從外地携帶進入本澳的設備,當局目前對此是如何监管,以確保產品的安全性?
二、現時市面上存在各種不同種類的燃氣熱水爐等設備,惟在安全使用和安裝標準等方面,一直欠缺完整規範的規章指引,目前當局正對《防火安全規章》進行修法,請問,在燃氣電器定期檢查維修、安裝標準及安裝人員資格等方面,當局有無計劃制定符合本澳實際情況的專項指引和法律標準,如要求燃氣供應商對家居燃氣爐具及喉管作定期檢查及維修等,以加強對燃氣設備使用安全監管?
三、相比罐裝煤氣、石油氣燃料,管道天然氣的安全性更高,較不容易爆炸,而且費用經濟實惠。二00七年時,特區政府正式批出天然氣專營合同,要求專營公司為本澳建設天然氣管網設施。如今十多年過去,天然氣管網工程推進緩慢,尤其是人口稠密的半島區何時用上天然氣更是遙遙無期,反映出本澳能源政策規劃欠缺合理性以及執行性不足,中間監管缺位。請問當局,對此有無進行全面檢討,具體成因何在,又將如何修正完善,確保本澳能源政策不折不扣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