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職介所法六團體行使請願權 三常會認有需要接觸了解
【專訪】《職業介紹所業務法》法案正在立法會第三常會細則性審議,有六個外地僱員及團體行使請願權,早前就法案向立法會遞交請願書,就此,三常會昨日對相關事宜進行分析。委員會主席黃顯輝會後指,委員認為有需要接觸相關團體了解意見,立會公關及顧問團將會聯絡他們。
這六個外地僱員及團體在早前行使請願權,聯署向立法會遞交一封請願信,就職介所法案提出意見和建議。立法會主席作出批示,按照第五/九四/M號法律及立法會議事規則的相關規定,將此請願交由三常會跟進。
黃顯輝表示,委員會認同無論是本地居民或非本地居民,都可以行使請願權。至於在處理程序上,需要先了解清楚這些團體是否存在、是否在澳門成立,將由立會顧問團和平公關部與相關聯絡人聯絡。然而,委員會認為,即使不是真實存在的法定團體,若聯絡人是職介所法案所涉及的持份者,都有需要與他們接觸。委員會下一步會接觸相關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