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天賜就稽查待遇提質詢

 【特訊】立法會議員高天賜四月廿五日提出書面質詢,全文如下:

 「本人一直以來都有收到來自政府各部門稽查人員的投訴,當中包括有市政署、房屋局,以及在其他部門,諸如土地工務運輸局和文化局,擔任等同稽查工作的人員。據他們稱,在所擔任的工作方面,他們需負起的責任一直有增無減,然而收取的薪俸點數卻沒有任何相應的調整。

 鑑於上述工作人員所肩負的責任重大,較為負責任和體恤他們的某些公共部門會以技術輔導員的職位聘用這些人員,免得對他們造成剝削。

 例如,房屋局的技術稽查員日常需處理與房屋相關的投訴、違法工程的評定、樓宇管理事務、定期檢查、調解社會房屋住戶之間出現的紛爭、樓宇維修施工及監督、樓宇牆身及天花滲漏水個案工作。稽查人員在執勤期間,許多時會遭到侮辱和恐嚇,甚至需要求警方介入提供協助。此外,大部份稽查人員具備本科學歷,當中亦有許多具有豐富工作經驗,但是他們的報酬待遇卻極為不理想。

 基於此,本人再次向政府提出以下質詢,並要求以清晰、明確、連貫和完整的方式適時給予本人答覆:

 一、 政府當局有何措施處理公共部門稽查人員在工作上被剝 ;削的問題,免得他們需不斷兼顧其本職以外的工作,以及 ;無需因為有同事離職或部門欠缺人手的關係而要兼任其他工作?

 二、當局會否修訂現時的稽查人員和督察人員職程,一如早前 ;對經濟局的稽查員和其他公共部門具監督職能的人員所 ;作的調整?

 三、當局有何機制可在中期具體實行,讓公共部門的稽查人員獲得全面和同等待遇的補償,以彌補其在執勤時不時受到的屈辱和恐嚇,尤其使他們可得到所屬部門的協助,在刑事方面提起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