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調解服務項目 「律師日」活動明起舉行

 【專訪】澳門律師公會主辦的「二零一九律師日」活動,將於本周五至星期天(十七至十九日)在中區議事亭前地舉行,屆時將提供本澳及內地的免費法律諮詢、調解服務和藝文表演等。

 律師公會昨召開記者會,介紹今年的「律師日」活動安排。會長華年達表示,今年繼續有免費法律諮詢外,新增加了調解服務的項目,並歡迎市民前往認識。他指出,調解是近年的新型解決爭議方法,公會今年亦重點推廣調解服務,已設立調解及調停中心,提供調解服務並開始培訓調解員。他又表示,將與大灣區各城市的調解中心交流合作,又稱「我們守住澳門的基地」,藉著澳門為中國葡語國家經貿平台的獨特優勢,推動相關調解服務。

 另一方面,傳媒亦關注香港政府提案修訂《逃犯條例》,引發社會廣泛爭議,而在本澳也有意見提倡,「澳人澳審」,規定應由內地委託本澳法院審判本澳居民的犯罪行為,來取代移交逃犯。在記者會上,華年達回應傳媒提問時指,認同「澳人澳審」的可行性。

 他亦表示,在國際社會的慣例,「不會將自己國民交給其他國家審判。」並舉事例指,最近葡萄牙曾要求安哥拉,交出一名安哥拉人士到葡萄牙受審,但被安哥拉所拒絕,而最後該人士也只在安哥拉受審。而對於澳門與葡萄牙將簽署移交逃犯協議,他認為不會成為問題,因為涉及的逃犯的個案並不多。

 華年達表示,現時澳門政府未有提出移交逃犯的法案,現時澳門談及有關議題仍言之尚早,「到時律師公會將有自己的立場,現時好難做假設性回答,因為涉及好複雜的問題。」會先繼續留意香港情況。

 既然移交逃犯涉及很複雜問題及關乎市民權利保障等,那麼政府提案前是否應該先公開諮詢?華年達回應記者提問就表示,公開諮詢是好方法,但有否效益就難說。他舉例,政府早前公佈《通訊截取法律制度》諮詢總結報告,結果顯示,當局堅持不設獨立通訊截取監察機關。他指,「你問啲去監聽的人,想不想被監督,那他們肯定係話不想的。」不過,華年達指他個人的看法是應該監督機制。

 至於日後政府再提出《區際刑事司法協助法》法案,立法會需嚴格把關?但華年達對此似乎信心不大。事實上,律師公會對修改《司法組織綱要法》提出了不少意見,且尤其反對將涉及國安法的案件交由中國公民的法官去審理之規定,但立法會最終還是通過。華年達對於政府一意孤行的決定感到失望,認為不尊重法律界意見,又指,這項修法對澳門的形象不好。

 另外,政府已向立法會提交《民防綱要法》法案,當中建議設「虛假社會預警罪」,且最高刑罰達三年徒刑。華年達表示,他未看過法案文本,但認為定義是最重要,「何為之謠言?什麼為之假消息?政府要給清晰的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