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政府所提對社屋申請年齡的建議 羅立文稱還需凝聚共識

 【特訊】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日舉行會議,繼續討論「修訂社屋法」法案。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列席會議。他在會後表示,政府提出社屋申請年齡須年滿二十三歲的建議,與委員會仍未有共識,還需繼續與小組會討論,凝聚共識。

 委員會主席何潤生在會後表示,政府於新工作文本提出增加行政長官豁免條款,但委員會認為雖然是「開咗隻門」,但委員會大部份意見均認為十八歲是法定成年,希望申請分兩類,家團申請維持年滿十八歲,個人申請另需工作滿兩年。

 何潤生稱,委員會認為政府有關建議可行,但不是最好,委員會建議相對合理、而且社會容易接受。何潤生又認為,政府與立法會立法目的一致,均是希望善用房屋資源、防止濫用,但雙方在立法理解、方向出現不同看法。

 另外,關於望廈社屋的工程進展。羅立文表示,據了解近期將會簽訂判給合同,應該在二0二一年落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