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澳聯手破電話詐騙集團拘一台灣男子 首見在澳設傳輸電話詐騙設備運作中心

 【專訪】粵澳兩地聯合偵破一個電話詐騙集團,行動中拘捕一名台灣男子,並首次發現有犯罪集團在本澳設置傳輸電話詐騙設備的運作中心。司警亦已鎖定其他在逃成員身份,並會作進一步偵辦。

 涉案男子姓陳,二十九歲,台灣居民,電話詐騙集團骨幹成員;他會被控以犯罪集團、相關巨額詐騙等罪名移交檢察院偵辦。

 案情指,司警在二零一八年底。發現涉及冒充內地檢察機關或電訊管理局的電話詐騙案件,且有逐漸活躍的情況,其中有本澳的居民,以及在本澳就讀的學生受騙,損失金額達數千至數百萬元人民幣不等,相關事主都是透過內地銀行帳戶,或到內地的櫃員機進行轉帳。

 司警透過相關情報機制,與珠海市公安局進行通報交流及作聯合偵辦,其後發現有關犯罪集團,在本澳租用兩個住宅單位,放置GOIP網絡電話設備,用作傳輸詐騙電話的運作中心,並以台灣居民為骨幹,集團先來澳租住北區兩個單位,再安排不同成員來澳安裝相關設備。

 詐騙集團利用本澳北區毗連內地,可以接收內地電訊網絡的信號,以內地電話卡和設備在外地操作,通過互聯網轉換和傳輸,最後以設置在本澳的窩點發出語音信號,營造出詐騙電話在內地撥出的假象,誤導偵查方向,另一方面可借此在技術層面增加跨境犯案的環節,從而進一步增加警方調查取證的難度。

 司警在本月六日的清晨,在北區街頭截獲台灣男子陳某,並在他身上檢獲超過四百六十張的內地不同省市的內地電話卡,相信有人準備攜帶出境,交到設置在外地的其他運作窩點使用;同時在北區同一大廈兩個單位的窩點,搜獲九部GOIP網絡電話設備,其中八部仍在運作,以及終端機、路由器、後備電源等。經調查,電話詐騙集團骨幹成員的陳某,其報酬除原有約四萬元台幣的固定月薪,並可分得詐騙所得的兩成,他會不定期來澳對設備,進行維護及操作。

 司警指,是次檢獲的設備每日可以發出,超過一萬個詐騙電話。相關犯罪集團運作超過七個月,最少涉及七十六宗的內地及本澳的電話詐騙案件,涉及金額不少於二千五百萬元人民幣,損失最多一宗達三百多萬人民幣。其中本澳的八宗詐騙案件,多名事主合共損失澳門幣五百八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