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澳門論壇》討論《預防及打擊家庭暴力法》成效,社會工作局家庭及社區服務廳廳長鄧玉華表示,家暴法生效至上年十二月計,當局接獲通報五千二百八十八宗,確認為家暴個案有二百零一宗。
家暴法於一六年十月初生效,今年需要進行檢討。《澳門論壇》昨日邀請到司警刑事調查廳廳長黃志康,鄧玉華,家暴法立法關注組代表何穎賢,立法議員黃潔貞和林玉鳳作討論嘉賓。
鄧玉華表示,截至去年十二月,接獲通報有五千二百八十八宗,排除重複三千九百五十六宗,家庭危機三千零五十四宗,懷疑家暴有六百五十九宗,確定為家暴個案的有二百零一宗。他認為家暴是社會問題而非個人私事,需要全社會共同關注合力防治。黃志康表示,家暴法立法原意是希望隱性受害人受到社會公義保護。指去年涉及處理家庭成員傷害行為案件一百零四宗,最終兩宗可引用家暴罪檢控。他又說明,社會或質疑為何某些個案不以普通傷害罪去介入處理?這原因是若受害人不追究,警方就無法介入事件。
何穎賢指透過當局數據,明顯是通報高、檢控低、判刑入罪更低。認為家暴法對相關案件的懲罰、對家庭關係的修復有必要繼續提升。又家暴定義會不停改變,未來進行檢討時要確保市民、專業人員、法官對家暴的定義一致性。黃潔貞就敦促在檢討時,做好案例系統分析成因,以及做好宣傳教育及輔導,達至標本同治。林玉鳳則認為取證的衡量標準更需完善,同時相信無論判罪為嚴重或普通傷害身體完整性罪,對受害者都應有足夠的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