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常會完成討論修改「保險業務法律制度」法案 金管局三年接百八十餘宗涉保險投訴

 【專訪】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繼續細則性審議修改「保險業務法律制度」法案,經過昨日會議基本完成了對法案的討論。委員會主席黃顯輝會後引述政府指,金管局過去三年共接獲一百八十三宗投訴;當中,最多是涉及保險公司經營操守問題(七十八宗),其次涉及賠償金額問題(六十二宗),而不滿保險中介人操守(三十九宗),另有四宗涉及其他投訴。

 又指,金管局對大部份投訴均有作出處理,其中三十五個個案需要開立卷宗,其他主要透過協商解決。至於開立卷宗的個案中則有三十個已完成處理或歸當,尚有五宗待決中。在會上,有議員關注當局如何行使開立卷宗自由裁量權,及被保險人知情權等。

 另外,對於法案建議將違法行為清晰定為行政違法,黃顯輝表示,政府代表引述二00六年終審法院判決,希望清晰現有制度和配合政府整體立法政策。

 至於修改涉及七個大項的業務或活動需購買強制保險,當中並不包括在二0一三年立法的工程師強制保險,政府解釋由於相關行政法規至今成未完成,工程師責任情況頗為複雜,現時工務局正諮詢業界。另外,政府代表又指,今次修改法案主要為符合國際保險監督官協會(IAIS)的保險原則,從而可以完善被保人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