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立法議員吳國昌表示:今年一月底特區政府運輸工務司司長及政策研究區域發展局局長在立法會回答有關填海新城澳人澳地的口頭質詢,對於有否偷步批出土地填海新城各區住宅用地的問題上各自表述。一方強調仍沒有批出任何土地,另一方則強調已經批出開發一幅又一幅土地,顯得政府內部對填海新城澳人澳地的住宅限購機制理解矛盾混亂。
為此,他提出下列質詢:
一、特區政府官員是否理解,填海新城澳人澳地住宅限購制度是為了實現填海新城住宅地回應澳門人居住需要的政策目標(例如須規定只有在填海新城未有其他住宅物業的澳門永久性居民購置不超過一個在填海新城區的住宅單位),而由於澳門特區在一國兩制下須明確尊重自由經濟私有產權,因此在法制上落實填海新城澳人澳地住宅限購制度時應當確保未有批出私人住宅土地,讓將來在填海新城發展私人住宅的投資者都是在既有明確限購制度之下作出投資選擇?
二、特區政府是否明白,現行制度下的社會房屋單位、規定即使將來轉售都須由政府審批售了澳門居民的經濟房屋單位、公職人員宿舍、中轉房置換房,以及不涉住宅樓房的設施(例如學校),由於都不會抵觸填海新城澳人澳地住宅限購制度,都不會涉及偷步批地?反之,政府官員是否同意,必須繼續確保在完成公開諮詢及相關立法工作前,決不偷步批出填海新城各區住宅用地,維護填海新城回應澳門居民房屋需要的初衷,而一旦要公開競投填海新城的住宅用地,必須在開投條件中明確設定澳人澳地的限購制度?
三、行政長官及特區政府官員是否理解,正因澳門特區在一國兩制下須明確尊重自由經濟私有產權,在落實填海新城澳人澳地住宅限購制度時應當確保未有批出私人住宅土地,現屆特區政府更應當在任期內爭取及早在法制上落實填海新城澳人澳地住宅限購制度?特區政府政策研究區域發展局可否爭取在今年首季度完成初步研究,爭取在今年上半年推動填海新城澳人澳地住宅限購制度的公開諮詢,以便在民意認同的基礎上由行政長官交城規會討論,並且在本屆任期內展開立法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