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署春節期間為免食肆濫收費用 共巡查逾一百零五間食肆

 【特訊】在節假日期間本澳有部份食肆會加收費用,為避免出現濫收費用的情況,市政署於新春期間積極進行執法工作,共巡查超過一百零五間食肆,檢控違規場所共五間。巡查工作有助保障消費者權益,並提醒相關場所在調整價格時,必須在價目表顯示或貼出告示及向市政署申報。

 農曆新年等節假日,部份食肆會於期間加收服務費或調整價格,而根據第一六/九六/M號法令,相關飲食及飲料場所持牌人在調整價格或加收服務費時,必須依法在價目表上顯示或於場所當眼處貼出標示,以便顧客知悉有關資訊,同時在實施前必須向市政署申報。如違反規定,可被科以澳門幣二千五百元或五千元之罰款。

 為方便經營者遞交最新使用的價目表,自二零一六年十月起已推出「飲食/飲料場所價目表網上通報服務」,經營者只須透過網上平台https://www.iam.gov.mo/onestop-fnb/c/info/home.aspx,登入網上帳戶,就可不限時間與地點,向有關部門申報最新使用的價目表,減省親身前往服務站辦理的時間。根據資料顯示,市政署於新春期間共接獲三百六十五間場所通報會調整收費,調升幅度為百分之十至四十不等。

 有關網上平台的設置,有助經營者更方便履行通報調整價目的法律義務;市政署亦會定期透過專題網頁、宣傳單張、廣告及電台等途徑,加強飲食業界的守法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