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今年擬推行藝文空間釋放計劃 首階段推十個空間供租借

 【特訊】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李燦烽就立法會議員何潤生書面質詢答覆如下:

 一、都市更新委員會正根據現行法律的相關規定,就工廈再利用進行討論,現時行政當局亦已委託顧問公司就此議題開展研究,但基於討論仍處於初步階段,暫未有具體措施公佈。

 二、都市更新委員會下設的專責小組已就降低樓宇重建的業權比例進行研究並提出相應的建議,該項有關業權比例的建議將會同樣適用於工廈。

 三、文化局表示,一直積極研究開拓空間資源的方式,在對轄下建築、場所進行活化規劃時,均會優先考慮依法開放予藝術家、文化社團或文創公司競投使用。鑑於社會對藝文空間的殷切需求,文化局今年更透過整合轄下的既有資源,計劃於明年(二0一九)正式推行「藝文空間釋放計劃」,首階段擬推出「澳門當代藝術中心.海事工房2號」、「演藝學院小禮堂」等十個藝文空間,涵蓋演講、排演、展覽等多種用途,供本地社團及個人租借使用。其中的「澳門當代藝術中心.海事工房2號」,原為舊政府船塢(Oficinas Navais)內的具有歷史與人文景觀價值的主體建築,經過一系列的加固維護工程後,已於最近修復完成並且投入使用,稍後將向本地藝術社團開放申請借用,可作藝文排練及演出場地。文化局將於官方網站增設「藝文空間租借」專頁,整合轄下所有可供租借空間的資料,方便公眾按需檢索並提出申請;文化局亦將繼續推進文化中心黑盒劇場的籌建工作。文化藝術與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離不開空間資源的支持,文化部門將持續發掘並開拓可供利用的合適空間,在合乎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推動空間資源活化再利用的工作。

 此外,根據文化產業基金資料顯示,文創企業大部份屬初創微企,受資金所限,在空間的選擇傾向租金低廉的工作室。現時有不少文創企業選擇進駐工廈,基金資助的企業中,約五十間設址於工廈中。因此,在推動文化產業發展的首階段,通過資助不同定位的服務平台,基金要求其提供低於市場價的服務收費,協助進駐的文創企業,降低文創工作者的創業門檻,並輔以配對、市場開拓、推廣,令同類的文創業者聚群媒合,資源共享。同時,基金對文創項目的資助,包括對租金、裝修和項目的實施費用,以支持年青人在文化產業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