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壇」探討本澳控煙執法成效 對責任誰屬意見不一

 【專訪】警員早前執法控煙事件,除本澳關注外,鄰近地區珠三角亦廣泛報道。《澳門論壇》昨日亦探討本澳控煙執法成效問題,繼續關注早前前警員在銀河酒店處理違法吸煙期間遇襲向天鳴槍事件。

 就有意見質疑酒店保安不作為,娛樂服務業聯合商會理事長胡健偉認為,保安能力有限,遇上不聽勸喻的客人亦只能通知有公權力的執法部門處理。又稱,現時員工看到控煙辦人員到場巡查會作出通知,客人只需暫停吸煙便不會被檢控,建議當局檢討漏洞。衛生局控煙辦主任鄧志豪回應時表示,巡查人員進入娛樂場時不會穿著制服,不過,場內面積大,地點分散,容易被發現,認為娛樂場所管理人必須承擔控煙責任。

 立法議員鄭安庭建議在酒店於門外劃設吸煙區,並研究一旦客人違法吸煙便停止派牌等措施。

 有市民認為,警員鳴槍事件反映政府多部門協調機制不足,亦有市民建議當局以AI人工智能配合執法,包括引入控煙機械人等。

 另外,新控煙法於今年一月一日正式實施,鄧志豪昨日接受訪問時表示,至本月十五日,共收到卅四間娛樂場提出五百零五間吸煙室申請,其中三百七十八間獲批,其餘正在處理。控煙辦聯同博監局半個月內對娛樂場巡查一百五十二間次,較去年同期增加兩倍,檢控一百零五宗,同比增加兩成,其中逾八成為遊客。

 他稱,檢控數字由二0一二年的八千多宗,至去年的五千多宗,本澳居民的比例逐步下降,反映本澳居民的守法意識提高。

 對於場所有否因無勸阻吸煙者吸煙而被處罰,鄧志豪稱,法例明確規定場所沒有張貼禁煙標誌可被罰款二至二十萬元,但場所負責人有否勸阻吸煙者存在取證困難。

 對於有意見希望室外劃定吸煙區,以免吸煙者一邊行一邊吸煙,影響他人,他又稱,控煙法將按法例規定每三年作出檢討,私人場所管理者也可自行在室外劃定吸煙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