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錦新促做好經屋房型規劃

 【特訊】立法議員區錦新表示,承諾多年,當二零一九年會開展新一輪的經屋申請,可是,當局透露僅拿出四千個經屋單位供申請,且不論屆時是新法抑或舊法,都是不設輪候,即分配完提供申請的四千個單位便散隊。眾所週知,六年前的經屋申請,當局只有一千九百個單位供申請,已有四萬二千多個申請。這四萬多個申請者,超過四萬個是沒法獲得經屋分配,即超過四萬個家庭仍有經屋的需要。而事隔六年,經此累積,相信會出現更多的申請者。四千個單位完全是杯水車薪。更驚人的是,政府透露這四千個單位中,竟有一千個是一房一廳的單位,很明顯未來又會出現幸運抽到的家庭,也面對因為三房或兩房單位已被揀去,而即使有四口之家或以上,也只剩下一房一廳單位「要就要,唔要下次」的悲慘局面。到底這種經屋的供應是幫市民抑或玩市民,相信社會自有公論。為此,區錦新向當局提出書面質詢,內容如下:

 按現行經濟房屋法的規定,每次政府開展經屋申請時必須同時公佈「供申請單位的位置、數量和類型」(經屋法第二十條一款四項),所以,依法就必須先有經濟房屋項目才能接受申請。但這會出現一個矛盾,就是未接受申請,如何知道不同房屋類型的數量需求?在不了解真正的需求情況下,經濟房屋項目的房型如何規劃?結果是出現單憑長官意志而胡亂製定房型的數量比例,導致資源錯配,數口之家也只能被分配到一房一廳的單位。一項德政卻被搞成怨聲載道。

 以二零一三年的經屋申請為例,這次申請除了少數是新經屋項目外,主要是萬九公屋的貨尾。何謂「貨尾」?既然經屋一直都供不應求,為何還有「貨尾」?那是因為萬九公屋的興建時,當局完全沒有考慮到申請者已經申報的家庭人口的變化,建了大量的一房一廳的單位,結果是T2及T3單位的數量就遠遠不足,但T1單位則大大有餘,單是業興大廈及居雅大廈所剩餘的T1單位就有近兩千個。其中業興大厦的一千五百四十個T1單位就特地開了一次一房一廳的經屋申請才消化掉。

 即使如此,在二零一三年的多房型經屋申請時,仍有大量的T1貨尾。在可供申請的一千九百個經屋單位中,其中T1單位是八百多個,幾乎佔了半數。而T3單位只有二百多個、T2單位只有八百多個。而現行的分組抽籤制度下,能夠在申請中脫頴而出的,首先是核心家團,尤其是家有長者或殘疾人士的,通常都是人口較多的家庭。所以排前的中籤者都當然選擇T3單位,其後的就當然選T2單位,再其後的,即使中籤、即使是數口之家,但卻只剩下T1單位可以「選擇」。接受的,數口之家如何塞進一個一房一廳的單位居住;不接受的就只能放棄,又不知要再等多少年才再有分配的機會。這是當局胡亂規劃,過量興建一房一廳單位所造成的惡果。但造成此惡果的官僚一點也不受影響,而苦果卻要市民吞下。官員還可以風涼地說這些被逼放棄者「有經屋都唔要,證明並非真正逼切需要。」

 經屋不同於社屋,後者只是租的,當家庭人口有變化,政府可以為其調整房型。但經屋一買後就是長期使用,沒有多少彈性。當一個經屋購買者,若只獲分配一個T1單位,當結婚、生兒育女,T1單位就沒法容納了。所以,T1的經屋單位一定要有,因為確有一些決定不婚不育的人有其需要,但數量必須嚴格控制,防止過度興建。

 為此,他向行政當局提出書面質詢:一、T1的經屋單位只是適合一些已決定不婚或不育的人士的住屋需要。當局是否同意在興建數量上必須嚴格控制,防止過度興建?

 二、政府對本澳有條件申請經濟房屋的人群中,能否粗略計不婚或不育的人口數據,以有效估計對T1單位的需求?

 三、當局透露在二零一九年推出的四千個可供申請的經屋單位中,會有百分之二十五是T1單位,但四千個的百分之二十五就是一千個,會否又是另一次的過量興建?而逼使數口之家只能「選擇」一房一廳單位的悲劇是否會再度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