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日舉行會議、及繼續審議船舶登記法法案,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法務局及海事局官員列席。
法案建議的船舶商業登記並非強制性,但須作海事登記,其中三類船舶可獲豁免。委員會主席陳澤武在會後表示,本澳目前約有三百艘船已作海事登記。委員會要求政府清晰豁免海事登記的三類船舶。政府代表稱,分別為放在船上的小艇,如救生艇等;輔助捕魚的小船,如舢舨;與海岸邊相距不多於三百米的無動力小艇。
就法案建議,若註銷船舶的商業登記要以附註方式作出,但海事局可於事實以外的情況豁免有關情況。委員會希望政府說明「事實以外」是指何種情況。政府稱,現行有海事規章和國際法規訂明,未來或考慮在法案中引入海事規章說明以更清晰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