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枝碗船廠片區列為法定文物場所 分五區按情況設定保護要求

 【專訪】荔枝碗船廠片區列為法定文物場所,行政會完成討論《評定荔枝碗船廠片區為場所並設定其緩衝區》行政法規草案,將在公佈翌日起生效。法案建議,片區分五個區域,按各區情況提出保護內容。

 行政會發言人梁慶庭昨日在新聞發佈會上表示,特區政府按照《文化遺產保護法》的規定進行了公開諮詢,所收集的意見大多認同荔枝碗船廠片區的價值及將荔枝碗船廠片區列為「場所」類別的被評定不動產,文化遺產委員會亦表示認同。他指,完成評定程序後,根據文遺法的規定,特區政府制訂《評定荔枝碗船廠片區為場所並設定其緩衝區》行政法規草案。草案建議評定位於路環荔枝碗馬路的荔枝碗船廠片區為場所並訂定相關的緩衝區,以及保護內容。

 會上,傳媒問及荔枝碗船廠片區會作何用途?文化局副局長梁惠敏表示,活化功能不屬今次行政法規內容,而片區規劃由規劃部門牽頭,工作小組包括文化局和旅遊局等部門,規劃仍在進行,尚未有最後定案。而現時較明確的功能之一是展示荔枝碗的造船工藝。

 至於公眾可否參與其後的荔枝碗片區的規劃?梁惠敏則指出,公開諮詢時政府收集到不少市民意見,政府會作綜合評估。政府經常有讓市民發表意見的場合,若市民有其他意見,文化局會跟主導部門商討,是否有相關機制或機會給予市民平台發表意見,這需要與相關部門進一步商討。

 草案規定,片區將分五區,根據情況而設定不同保護要求,包括完整保護建築物、維特若干建築特徵、通透性、材料、限高等等。其中顯示,屬分區一,將會完整保留的只有三間建築,是否意味?其餘船廠會被拆卸?

 梁惠敏表示,現時法案提出的是保護要求及準則,相信草案公佈後,除可以「被評定的不動產」這形式保護荔枝碗船廠片區的價值及特色之餘,這保護方案亦為日後的荔枝碗片區活化提供了一定的可操作的靈活性,可作為日後規劃片區的參考。

 她又指出,文化局從沒要求拆卸船廠,「但要視乎實際情況,如涉及相關工作,就按《文遺法》第三十二條規定(處理)。」文化局亦會在規劃出台前,持續關注船廠結構,有需要時會為船廠作臨時加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