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次進口有害電子廢物 港商被判罰二萬二千元

 【香港中通社十一月二十七日電】香港進口商怡中物流有限公司從印尼非法進口有害電子廢物,二十七日在香港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廢物處置條例》,被判罰款二萬二千元。該公司過去已四次因非法從智利、印尼、馬來西亞及韓國進口有害電子廢物被定罪,最近一次在十一月六日被判罰款五萬元。

 案情指,特區政府環境保護署(環保署)人員今年五月在香港海關協助下,在葵涌貨櫃碼頭截獲一個從印尼進口的貨櫃,報稱載有集成電路。經查驗後,證實載有屬有害電子廢物的廢印刷電路板,市值約為五十萬元。環保署已即時將截獲的貨櫃退回來源地,並通知當地相關部門跟進,及按照《廢物處置條例》檢控涉案的進口商。

 環保署發言人強調,廢印刷電路板為有害電子廢物,含多種重金屬和其他有毒化學物質,屬化學廢物,受現行化學廢物處置法例規管。為保護環境,環保署嚴格打擊非法進出口有害廢物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