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百年鄉約塑造山村良風

 【新華社合肥十一月十八日電】(記者馬姝瑞、張錚)「物與同胞本是親,百年煙火對荊榛。出門憂樂還相共,莫把天涯作比鄰。」坐在教室裏,八歲的汪浩雪用一聲聲稚嫩的童音,朗誦著這首《和睦鄉里詩》。

 「這首詩是我們《文堂鄉約家法》中的,是告訴我們要待人友善,互相幫助,讓大家都成為好朋友、好鄰居。」她解釋說。

 汪浩雪的家在安徽省黃山市祁門縣閃裏鎮文堂村,這個徽州山區的小山村從宋代開始就有陳氏家族於此定居,依山傍水,山林環繞,風景秀麗。

 「明朝時陳氏家族訂立了《文堂鄉約家法》,從此開始用鄉約來推行自治,教化民風。」黃山市徽州祠祭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陳小明介紹說。

 四百多年後的今天,古老的陳氏鄉約穿越時光,其中的精華成為這個小山村塑造美好民風的「法寶」。

 《文堂鄉約家法》的具體內容為規約,共由二十三項條款構成,大體包括鄉約的組織與運營,成員的行為規範,對國家和地方社會的義務等內容,並附有孝順父母條、尊敬長上條、和睦鄉里條、教訓子孫條等更為具體的要求,由此還衍生出孝順父母詩、尊敬長上詩、和睦鄉里詩、教訓子孫詩、各安生理詩、毋作非為詩等朗朗上口的詩詞,供人們傳誦。

 一些學者認為,鄉約這種「自發而規範」的方式對於鄉風的塑造較為有效。

 如今,中國正在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提升農民精神風貌,培育文明鄉風、良好家風、淳樸民風,不斷提高鄉村社會文明程度,以順應億萬農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

 在《文堂鄉約家法》中,大量筆墨也著重對鄉風提出要求,並描繪出理想的民風。「鄉約大意,惟以勸善習禮為重,不許挾仇報復,假公言私……立約本欲人人同歸於善,趨利避害。」其中不少規約在數百年後的今天依然並不過時。

 五十歲村民的陳龍彬告訴記者,從這幾年大家重新學習和傳揚鄉約以後,村裏不少事都在「細緩而無聲」地轉變著。

 「比如鄉約中有一條特意申明瞭,『各家宜戒諭長養林木,以衛形勝。毋得泥為己業,掘損盜砍。』自從強調這條之後,沒人大面積砍樹了,連零星砍伐都見不到。即使是分到自己家的林場,我們也都很愛惜,總覺得這是老祖宗留下來的。」陳龍彬憨厚地笑著說。

 陳小明認為,鄉約之所以仍能被重拾並傳播,就在於它具有一些優良的精神內涵,也滿足了農村基層深入挖掘農耕文化蘊含的優秀思想觀念、人文精神、道德規範,淳化民風的需要。

 「古為今用,這不僅是傳承優秀的傳統文化,也能夠讓現代人從中獲益。」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