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議員促撤銷「四選三」方案

 【專訪】就政府修訂勞工法,其中提出「四選三」建議,近日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及討論。五名議員昨日在立法會議程前發言時,要求政府撤銷「四選三」方案。

 蘇嘉豪議員認為僱員的議價能力普遍薄弱,當局提出「四選三」方案,僱員可能被強制調假兼不獲補償。他認為歸因於本澳一直欠缺工會法,沒有保障僱員組織工會、罷工和集體談判權。

 李靜儀議員表示,政府計劃修改《勞動關係法》,允許勞資雙方可協議將元旦、清明節、中秋節翌日及重陽節其中三日改在公眾假日享受(即俗稱的「四選三」方案)。有關建議會削弱僱員現有強制性假期的保障,絕對是改變了法律的本質。強調,勞動立法不是街市講價,市民反對「十選三',不是為爭拗天數,而是為了捍衛勞動法原則、反對削弱權利保障,政府卻搬出「四選三」作為應對,移形換影模糊公眾概念,甚至讓居民誤以為當局已「從善如流」作出改變。實質上,「四選三」是換湯不換藥的「搵笨」方案。並強烈要求政府撤銷「四選三」方案,不得削減員工假期保障及假期返工的補償。

 李振宇議員認為,倘引入「四選三」機制,則明顯有違法律設定該等強制性假日的原意,將導致傳統節日因脫離時間節點而失去過節意義,節日與節日文化之間的聯繫被人為掐斷,屆時傳統節日將變成空有其表、缺乏文化內涵的空殼。

 林倫偉議員表示,政府提出的「四選三」方案明顯是一項倒退的舉措,因為強制性假期的原意是鼓勵放假,保障僱員的休息休假權,促進家庭和社會和諧關係,但現時「四選三」的方式會嚴重衝擊假日的意義及現時的假日補償制度,所以不能接受。而制定非全職工作制度方面,現時建議減少了多項非全職工作者的原有的權利也令人無法認同。

 梁孫旭議員表示,如果「四選三」方案一旦實施,員工既未必能享受自己想休息的日子,同時又無法因在強制性假日開工而獲得應有的補償。要求政府在修訂《勞動關係法》時,放棄「四選三」方案,堅守僱員勞動保障的底線,維繫勞工法的原則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