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0月25日電知名演員吳越在社交媒體發文,控訴有視頻賬號利用AI(人工智能)技術偽造其形象直播帶貨;名叫「小海」的「虛擬男孩」在短視頻平台批量湧現,對著鏡頭賣慘博同情,不少中老年人下單買貨幫扶;著名音樂家劉歡離世後,有人用AI生成其「妻子」和「兒子」形象打著家屬身份推銷保健品……近日,AI技術濫用風險頻出,引發輿論關注。
事實上,AI換臉技術濫用導致嚴重侵犯消費者權益的案例,近年已經日漸增多,正常的信息傳播秩序和市場秩序受到挑戰,人們越來越希望對AI技術運用加強監管和治理。
人民網在題為《打擊AI造假不能僅靠受害者發聲》評論中稱,當AI深度合成愈發逼真,治理的速度和力度必須跑在造假者前邊。讓來源可追溯、內容可識別、責任可追究,造假鏈條上每一個參與者都付出看得見的代價,才能還網絡消費空間一片清朗。
北京青年報評論指出,在人工智能飛速發展、相關立法尚待完善的背景下,如何守住底線已成為平台、監管部門與全社會共同面對的課題。對平台來說,不能簡單地對賬號「一封了之」,應當把責任前移,利用技術手段提前識別並攔截偽造的侵權視頻。監管部門則應當加大追責力度,依法提高侵權成本,溯源打擊灰色產業鏈。
湖北日報評論指出,AI仿冒名人、偽造身份帶貨,屬於人工智能技術帶來的技術風險。平台及相關部門應真正把「風險驅動」置於「輿情驅動」之前。
西安交通大學經濟與金融學院副教授樊仲琛撰文表示,治理的目標從來不是禁止AI技術,而是確立規則。只有當攔截先於開播、判賠足以形成震懾、普通人不再需要自證「我是真的我」,這一問題才算真正解決。
針對AI內容亂象和技術濫用,中國官方已經在逐步出台相關規則與治理措施。如,工信部、公安部等多個監管部門已先後出台《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內容標識辦法》《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等規章,對內容標識、服務提供者責任作出細化規範;今年10月9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於發展新質生產力的意見》,亦明確提出「構建技術監測、風險預警、應急響應體系,確保人工智能安全、可靠、可控」,明確AI安全底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