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介所准照需提前續辦
【特訊】按照第16/2020號法律《職業介紹所業務法》規定,在今年12月31日到期的職業介紹所業務准照,各持有人須於准照有效期屆滿前45日至90日期間(即本月3日起)向勞工事務局申請辦理續期。
倘少於45日前提出,須繳付相當於原續期費用一倍之額外費用;另倘有效期屆滿前仍未提出續期申請,准照會被註銷。因此,准照持有人務必於法定期間內提出續期申請及提交所需的申請文件。
續期申請可透過電子或紙本方式辦理。電子申請可掃描二維碼下載商社通手機應用程式進行網上提交;選擇以紙本方式辦理者,可於勞工事務局辦公時間(星期一至四9:00-13:00及14:30-17:45;星期五9:00-13:00及14:30-17:30)親到勞工事務局總辦事處(地址為澳門馬揸度博士大馬路221–279號先進廣場一樓)辦理。
巿民如欲瞭解詳細申請手續及所需文件,可瀏覽網頁https://www.gov.mo/zh-hant/services/ps-1388/ps-1388b/,亦可於辦公時間內致電28721928查詢更多有關職業介紹所業務的資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