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八月廿九日電】(記者 張素)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訂草案已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初次審議。正在「大修」過程中的道交法如何治理「暴走團」「開門殺」「僵屍車」,廣受關注。
近年來,「暴走團」因佔用道路引發熱議。有觀點認為,「暴走團」屢屢妨礙交通,與治理權責模糊不無關係。
如今,修訂草案聚焦突出問題,明確規定,未經許可,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佔用道路從事非交通活動。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李巍表示,修訂條款增加社會關注的「暴走團」、健身娛樂佔道等現實存在的問題,這對維護正常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提高道路通行效率等將起到積極作用。
不過,修訂草案不代表未來健走、走路不能上道路。清華大學交通研究所副所長楊新苗在受訪時表示,除了堵住「暴走團」的不規範行為,道路交通安全更要「疏」,應將被機動車佔據的人行道空間歸還給行人。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汪鐵民指出,要區分健身活動的合法佔道與違法佔道,劃定健身合規區域,兼顧公共通行權與民眾健身需求。
車輛停穩後,駕駛員或乘客沒有觀察後方路況,直接貿然打開車門,導致後方電動車、行人等避讓不及,撞上車門而發生的交通事故,俗稱「開門殺」,其往往引發嚴重後果。
為預防「開門殺」,修訂草案要求開關車門時,機動車駕駛人、乘車人應當注意觀察,駕駛人應當提醒乘車人注意安全。同時規定,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的,應當持續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並不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譚天星認為,此次修訂增加了道路交通安全應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內容,並在具體法律條文中得到較好體現。
汪鐵民建議,進一步明確開關車門違法的具體處罰標準,細化停車場、小區內開門安全義務。
「僵屍車」問題日漸突出,多地已在探索治理。例如,北京開展「僵屍車」清理,今年前五個月城管執法部門累計摸排、清理廢棄非機動車一千九百餘輛。
此次修訂草案明確,禁止在道路上停放廢棄機動車,即停放超過一百二十日並且根據其位置、狀態等情況,有合理理由認定已被棄置的機動車。
汪鐵民認為應規範「僵屍車」清理的執法流程、時限,明確廢棄車輛的處置主體。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交通管理學院教師封蔚然說,將交通亂象整治舉措上升為法律規定,有助於推動交通治理從事後處置轉向事前預防,既有助於提升治理效率,也有利於明確行為邊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