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台灣進口一款米粉含12%甲醛 港食安中心促即停售
【香港中通社八月二十九日電】香港食物環境衛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二十九日公佈,一個由台灣進口的預先包裝米粉樣本被檢出微量甲醛,有關樣本含百分之十二的甲醛。
該產品為台灣「新東陽新竹米粉」,淨重三百克,標註「二0二九年四月十日」日期前食用最佳。
中心發言人說,通過食物監測計劃,從一間網上商店抽取上述樣本進行檢測。結果顯示,有關樣本含百分之十二的甲醛。已知會涉事商戶和分銷商上述違規事項,並指示該分銷商將受影響批次產品即時停售、下架和展開回收。上述分銷商在倉庫存有約四百五十箱受影響批次的產品,已即時封存相關產品。
食安中心亦在進口及零售層面加強甲醛測試,近期抽取超過七十個食物樣本包括白菜、蔬菜和米粉,以檢測甲醛含量,除是次被驗出甲醛的米粉樣本外,至今沒有其他不合格檢測結果。
二0二三年一月至二0二六年七月,食安中心共抽取逾一百七十五個米粉樣本作各項檢測,包括甲醛測試,全部樣本均通過檢測。
國際癌症研究機構雖然將甲醛歸類為第一類致癌物,但只限於通過吸入途徑攝入的甲醛。根據世界衛生組織最近發表的資料,從口服途徑攝入的甲醛並不會致癌。
發言人指出,按該樣本驗出的甲醛含量,在正常食用情況下,不會對健康造成不良影響。然而,根據香港法例,甲醛不准添加於食物作防腐用途,違例人士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港元及入獄六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