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年拉鋸終合法化 Uber、滴滴及高德等對申牌紛表態 香港網約車牌照接受申請

 【香港中通社八月二十八日電】(香港中通社記者張明臻)香港運輸署二十八日正式邀請有興趣的平台公司申請網約車服務牌照,經過多年的灰色地帶,香港網約車規管制度邁出關鍵一步。申請截止時間為今年十月三十日中午十二時,獲批牌照有效期最長為五年,每年牌照費用為一百二十萬港元。

 根據運輸署公佈的申請要求,申請者須為香港註冊公司,並在香港常設行政人員及辦事處,以便政府監管日常營運和服務表現。營運規模上,申請公司須證明曾在與香港人口相若的城市合法營運,並在至少兩個有提供網約車服務的城市中,每日平均處理網約訂單數目達十萬宗或以上。

 申請公司須提交近三年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公司資本不少於五千萬港元,並擁有至少三千萬港元銀行存款及三千萬港元信貸額度。此外,申請公司須提交詳細服務建議書,闡述公司管理、盡職審查、「人車綁定」要求、客戶服務等計劃。

 多家網約車企業回應。Uber指出,公司將在審批過程中保持高度透明,全力配合監管機構各項工作。Uber專屬支援團隊規模已擴大一倍,將於發牌過程的每一個環節提供全方位引導。滴滴香港表示,訂立清晰的發牌條件及要求是確保規管制度有效運作的重要一環,相關要求務實合理,有助平台為日後營運做好準備,公司將按有關程序盡快遞交牌照申請。

 高德指出,政府相關申請要求屬務實及必要安排,能確保入場平台具備足夠運作能力及責任擔當,長遠保障市民安全、提升服務質量,並為合規經營者創造公平透明的市場環境。

 回顧香港網約車從灰色地帶到全面規管的發展歷程,可謂一波三折。

 網約車服務於二0一四年進入香港市場。此後多年,網約車長期處於法律灰色地帶,的士業界與網約車平台的矛盾持續發酵,甚至出現的士司機罷駛、堵路等極端情況。

 轉折點出現在二0二五年。當年七月,政府向立法會提交網約車規管方案;十月十五日,立法會三讀通過《二0二五年道路交通(修訂)(網約車服務)條例草案》,爭議超過十年的網約車議題走出重要一步。

 今年五月,政府刊憲四項與規管網約車服務相關的附屬法例,訂定規管細節,包括網約車車輛許可證數目限額為一萬個。七月中,四項附屬法例完成立法審議程序。八月三日,與網約車服務規管制度相關的大部份法律條文正式生效。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在社交平台發文表示,期望吸引有營運經驗及財政實力的平台在港營運,為香港個人化點對點服務引入競爭,讓未來網約車服務能通過科技,達至系統性監管,令營運多樣化、服務科技化、管理智能化。

 根據政府計劃,首批網約車服務牌照最快今年十一月底陸續批出。二0二七年八月二十二日起,經營網約車平台必須領有有效牌照,持牌平台亦須全面落實盡職審查,確保旗下提供服務的車輛和司機均領有有效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