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公共交通對肢體殘疾者提供人性化服務頗受讚賞,但聾丶啞丶盲等殘疾人的出行及公交及服務仍有待完善,坊間盼政府有關部門予以重視。
澳門目前殘疾人包括六大類,即視力殘疾丶聽力殘疾丶語言殘疾丶肢體殘疾丶精神殘疾、智力殘疾。其中,除精神殘疾丶智力殘疾者較難獨自出行外,其他四大類多有個體出行的需要,包括就醫丶就業丶探視丶訪友、參與社會活動等。於是,精神殘疾丶智力殘疾者除外的其他殘疾人的出行問題,應該受到官方和社會的共同重視。
不可否認,部份殘疾人出行方便問題得到一定程度的重視,例如:公共巴士司機遇到有輪椅者會協助上丶下車;有些行人道鋪設有導盲磚或類同設施,有些紅綠燈附設時段性叮噹聲方便盲人過路...
但事實上尚有一些待完善截丶待填補的空白。例如:導盲磚鋪設的指引標誌未到行人路終點就中止了丶有的導盲磚破損性空缺影響導盲效果、有的紅綠燈附設叮噹響至入夜後不久被禁聲影響夜歸盲人過馬路,等等。
上述所指的公共巴士司機協助輪椅者上丶下車,僅服務了肢體殘疾者。導盲磚只是有限度地服務了視力殘疾者。需要正視的還應有:如何協助視力殘疾者乘搭公共巴士?如何協助聾啞雙料殘疾人了解巴士資訊?如何令導盲磚更切合實際需求?
有居於北區的殘疾人表示,希望西北區至山頂醫院的H2巴士到站時發出「叮叮」聲,讓盲人聽到到站聲音可以上車。還希望延遲交通燈燈附設叮噹響的時間,方便夜歸盲人過馬路。
坊間建議政府有關部門深入了解澳門現有殘疾人數量丶分類、出行要求等,再因人丶因事丶因地制宜地實施相關的措施與舉措。
據了解,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澳門持有有效「殘疾評估登記證」的人數為一萬七千一百四十六。但根據國際常見殘疾發生率(百分之十至百分之十五),目前澳門總人口約六十八點九萬人中的理論殘疾人口約六點八萬至十萬二千人。即是說,持殘疾證人數有可能大大低於實際殘疾人總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