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六年七月八日
媽媽希望我們兩姊妹在社會出人頭地,博士學歷,認識名人,做一些有面子的工作,比如醫生、老師等,但是女兒都沒有照她意願去走。
婆婆賣井水咖啡養大媽媽和幾個孩子,生意穩定後問媽媽要不要接手,媽媽喜歡寫作,跑了去做作家,因此媽媽通過年青時的經歷,本來可以更了解自己的鞋不一定適合對方的腳,但是婚後卻成了家中的老佛爺。
平日做家務的時間、看電視的選台、到餐廳的選枱,幾乎都要得到她的同意。有一次媽媽明知道爸爸不會烹飪只懂炒麵,還編了份一週菜單交他照樣弄出來,令爸爸氣得臉紅當場拒絕。媽媽時常以她人生的反面教材影響我直觀來路選擇時的利弊判斷,她對家人的控制欲和高要求,也成為了婚姻和親子關係中整天嚴肅不開心的原因。
媽媽曾希望孩子長大後可以當醫生、老師、作家等,但是根據自由意志,大女兒選擇從小做獨立思考,不受社會大眾價值觀約束的人。也許我並不是儒家文化標準上的好女兒,叛逆喜探索、難被洗腦、十萬個為甚麼問到篤、不混圈不附權貴、寧親身自證體驗;同時少女時代亦讀不成書、逢二進一、在學校追女同學、帶朋友逃學去敲老師家門、自行退學出來工作、所有特質加起來都在成長過程中令父母頭痛。
然而,偏偏是這些半繼承媽媽的狂人血統,後天又受佛教五戒十善引導修習的互相平衡,使我在五十歲前走出了媽媽羨慕能成為自己的路:沒有結婚、沒有孩子、交女朋友、做喜歡的事業、自由旅居江湖;是她《北窗內外》散文中常常提到的遊俠。
由於需要活出自己想過的生活方式,明白承擔一切結果有其代價成本,即使讓媽媽失望,期待落空也未嘗不可。每個人的一生幸福,也是由自己做主創造,每次選擇也是對人生的連串審問。(媽媽之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