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規會討論十二份規劃條件圖草案 十份通過另兩份退回研究
【專訪】城市規劃委員會召開本年度第四次平常全體會議,會上討論十二份規劃條件圖草案,當中通過十份,有兩份須退回研究。
會議昨日下午三時舉行,不獲通過的兩份包括位於鄰近桔仔街的土地,以及位於約翰四世大馬路十六-十八號、南灣巷一-九號及馬統領街二-三十號的地段。桔仔街的土地屬私有土地,草案建議用途為C1類或C2類商業用地。意見收集期間有意見該地商業價值低,經實地考察接納業權人訴求建議新增H2類居住用途,允許作商住混合使用,其餘規劃條件不變。
另一份南灣的地段,業權人計劃興建二十點五米高的二星級酒店。草案建議樓宇最大許可高度為七十五米,有委員指業主無意願興建高層樓宇,沿用該標準值得深入探討。工務局城市規劃廳廳長梁耀鴻解釋,在編製草案初期並未收到業權人的具體發展方案,因此按區內近期批出規劃條件圖草案標準和改善行人通行環境等方向作考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