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餐飲業僱主申請輸入勞工納第二級審批機制 今起須遵守三比一比例
【香港中通社六月十五日電】香港特區政府勞工處十五日公佈補充勞工優化計劃檢討結果,並將由十六日起實行多個優化措施,包括僱主須遵守更嚴格的本地全職僱員與輸入勞工比例規定等。
具體優化措施方面,政府將參考多方意見、因素和數據,推行輸入勞工分級審批機制。相對於基本的審批規定(第一級),包括二比一本地全職僱員與輸入勞工人手比例及四星期本地招聘等,按第二級審批的申請須符合更嚴格的人手比例、本地公開招聘規定或其他合適的行業為本要求。
以最新情況為例,勞工處會把餐飲服務業的廚師、初級廚師、燒烤廚師、餐飲調配員及酒吧主管等職位(統稱為出品部職位)以及侍應生,樓面部部長、接待員及收銀員等職位(統稱為樓面部職位)納入第二級審批機制。僱主就相關職位申請輸入勞工時,須遵守更嚴格的三比一人手比例規定,人手比例則改為以整個部門的所有職位計算。
同時,這兩個部門所有申請職位在優化計劃下的本地招聘期劃一為六星期,其間僱主須每兩星期參加一次由勞工處在指定就業中心舉行的招聘會。
在維持中位工資規定的前提下,勞工處會將僱主可扣除輸入勞工住宿費的上限由輸入勞工工資(不包括超時工資)的百分之十上調至百分之二十,或實際住宿成本,以較低者為準。
政府認為,在確保本地工人優先就業的原則下,應容許有確實招聘困難及人手不足的僱主適度輸入勞工,支持香港的社會經濟發展,因此繼續推行優化計劃並維持現時的涵蓋範圍符合社會整體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