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擬修訂《消防條例》展開公眾諮詢 加強消防處執法權力
【香港中通社五月二十六日電】香港特區政府二十六日就《消防條例》(第九十五章)及相關附屬法例的修訂建議,展開為期一個月的公眾諮詢。
是次法例修訂建議涵蓋強化消防裝置規管制度、引入消防裝置責任人制度、革新消防裝置承辦商註冊及紀律制度、提升罰則及刑責、引入定額罰款制度及優化消除火警危險流程,以及加強消防處的執法權力及對非法轉注燃油活動的打擊。
公告指出,大埔宏福苑五級火警後,特區政府成立由保安局局長領導的「強化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組」,並已即時推出具針對性的措施,以及部署中長期方案,以全面提升消防安全治理效能。其中一項重要舉措,是全面檢視《消防條例》及其附屬法例,包括消防安全相關的法定規管制度以及各持份者的責任,並提出修訂建議。
保安局發言人表示,特區政府高度重視消防安全水平以及市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為了進一步鞏固香港的消防安全規管制度,認為有必要修訂《消防條例》,以及該條例下三條相關的附屬法例。發言人續說,考慮到公眾對提升消防安全的迫切期望,特區政府在完成公眾諮詢後,會盡快敲定立法建議,並爭取在二0二六年內將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