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一家五口遭詐自戕命案 主嫌被判十一年
【香港中通社五月二十日電】台中市豐原區一家五口此前遭投資欺詐,背負巨額債務後選擇輕生。李姓主要嫌疑人被依欺詐等罪求刑十五年。台中地方法院二十日一審審理,判處李姓主嫌十一年徒刑,可上訴。
綜合台媒報道,李姓主嫌在審理中坦白以團購、刷卡買黃金手法詐騙投資人一千五百多萬元(新台幣,下同),表示自己僅拿其中約兩成做實際投資,其餘八成用於償還自身欠債和生活所需。
據檢方披露,李姓主嫌經營團購事業不善,向當鋪業者借款以維持資金周轉,由於債務沉重,為籌措資金,自二0二四年六月起結識王家五口,採取「龐氏騙局」手法,向王家五口等被害人詐得投資款共一千五百卅六萬餘元。
王家人去年六月察覺異樣想退出投資,李卻以虛構合約恫嚇其違約並強索五百三十萬元違約金,逼得王家父親將房子抵押借款兩百萬元,其中一百七十六萬元遭李全部拿走。去年七月二日,王家五口最終不堪精神壓力與債務壓迫而輕生。台中地檢署偵辦後,依詐欺等罪嫌起訴李姓主嫌並建請法院重判十五年以上。
全案經台中地方法院審理後,一審二十日宣判,李姓主嫌涉犯詐欺、恐嚇取財等罪,判處十一年徒刑,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