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對其友人訛稱投資食店可入股 一港商騙240萬港元落網

 【專訪】一名香港商人涉巨額詐騙被司警拘捕,疑人涉嫌訛稱投資食店可入股,騙取友人二百四十萬港元用作還債及賭博。

 涉案的香港商人姓陶,五十四歲。他會被控以相關罪名送交檢察院偵辦。案中的事主為一名中年男子,本澳居民,與陶某為朋友。

 案情指出,陶某在二零二四年初透過朋友介紹認識事主。同年二月,陶某遊說事主投資中區一酒店內兩間準備開業的食店,指投資一百二十萬港元便可擁有關食店一成的「股份」,同時之可獲「豐厚」的利潤。陶某其後又訛稱需要多一百四十萬元的「裝修費」,並陪同陶某到上述兩間食店視察。

 當時事主確認兩店正在裝修,便信以為真,由二零二四年二月至十一月合共轉帳二百四十萬港元給陶某。有人得手後再無下文。至去年五月一日,事主得悉該兩間食店已開業,隨即到現場了解,證實從無出售股份一事。事主感到受騙,去年十一月七日向司警報案。

 司警查悉,該兩食店並無委託任何人找人入股,亦無收過相關款項,同時發現陶某行騙得手後已離澳,至本月十日晚,陶某經港珠澳大橋口岸入境被捕,司警在其身上起出三千港元現金及一部手機,查悉陶某將騙款用作還債及賭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