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意曲)鼓勵主動   吳芝

在立法會通過《修改第14/2021號法律〈都市建築法律制度〉》法案的前一天,消防局派出了消防員,到俾利喇街與僑樂新街交界清除墮下物,拆除一大廈二樓單位外鏽跡斑斑的爛鋅鐵篷。

當時大約是下午五時多,現場需要封路,消防員在架起的雲梯上工作,警員協助維持秩序,大半個小時左右路段便解封,效率頗高。被拆除的鋅鐵篷十分破爛,若不拆除,任之墮下的危險性不敢想像!

鐵篷、花籠甚至天台,公共樓梯等的僭建物,已成為澳門的一道「風景」,也是攝影師和攝影愛好者鏡頭的熱門素材之一,欣賞與否純屬個人觀感,但僭建物存在的危險性則須要大眾重視。現行的法律制度,非法工程處理方面,要求業主拆卸僭建物前須向工務局提交預先通知或取得工程准照。

新通過的法案整體於今年七月一日起生效。據報為了鼓勵業主主動清拆低風險僭建物,法案引入分級管理機制:符合條件的低風險拆卸工程,包括拆卸樓宇內部非結構性間隔、拆卸樓宇立面上最高點距地面低於九米的僭建物,或拆卸面積不超過十平方米的僭建物,且施工期不超過五日的,業主可直接施工,無須提交預先通知或申請工程准照。行政手續的簡化,對於非法工程處理的效果,大眾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