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前,當老百姓於賦納糧稅時,官方會準備一個大斛為量器,予賦稅者將要上繳多少斛穀米應稅,農民祇要將稅糧倒進斛內,注滿後以斠(較)掃平為準,而使用田地愈廣,上繳斛數相應便增加。一斛,據《說文解字》注:十斗也。原來上古一斛本為十斗,後被改為五斗。《明·張自烈·正字通》云:今制五斗曰斛,十斗曰石。
唯政策落到個別地方官員手上,便明修棧道,暗渡陳倉,為了多徵賦收,又不敢擅自更改制度,於是巧立名目,將所徵斛制,不再以斠(較)掃平,轉為要於斛上注堆成尖,還不時以腳踢向斛邊,使穀米能擠實一點,讓斛容量增至極限,如此踢斛過程,便會把早已堆尖起來之穀米,或多或少會滑瀉出來,這些被踢溢出來的穀米,賦稅人是不得拾回重複用作淋尖,祇可再重新拿出米糧來堆上,這些因被踢瀉出來的穀物,便被定性說成,是彌補於儲存及運輸過程中損耗的補償!究底是由官府留下按職務高低、親疏關係不等私分了。於此舉動,時人便總合舉之為「淋尖踢斛」。
按句式應是「淋尖」及「踢酷」兩部分。淋尖:是使糧食裝平斛斗後,繼續要注入穀米至堆成錐狀,使米粒淋漓下滑藏不下為止,被瀉下來的,便被稱為「鼠耗」。而 踢斛:乃用腿頻繁踢動裝滿米糧的斛斗,使米粒更密集充實,盡能有更高容載量,亦可令早已淋尖好的穀米瀉出,增添得益!無疑兩者皆為多徵稅賦之手段。清 顧炎武 《錢糧論下》云:「使改而徵粟米,其無淋尖踢斛,巧取於民之術乎?」亦省作「淋踢」。清 黄六鴻 《福惠全書·錢穀·倉收陋弊》有云:「平斛收兑,毋許借端留難,恣意淋踢。」 這便是「淋尖踢斛」的舞弊主意。所淋踢出的部分,那便是美其言所謂糧食運輸中的損耗,頓成了官吏的合法收益。那老百姓,因此便平添多交稅賦!
回歸主題,多年前,亦有電視播放過一集提及此相關情節劇集,唯於對白中,眾演員就多次說及這句「淋尖踢斛」字辭,其眾人反覆應聲,皆對此讀白說成 淋尖踢斛(斗)?指當地官員,於農民賦稅糧時,使人刻意將已盛滿納糧之斛踢瀉,農民便要繼續取米來把斛注滿。所謂淋尖踢斛,實乃指官府之橫徵暴斂。唯於是處將酷字讀作斗,屬謬,乃有字讀字之譌!
淋尖踢斛:是盤剝百姓,多收賦糧的一種手段,安稱為「鼠耗」, 乃美其名矣。 另於苛收尚有一招叫「折色火耗」,大家可能也聽說有「火耗」這辭,當時賦稅通常是以實物,如穀物,絲織物等,但有時也會改徵銀兩和銅錢,而熔鍛碎銀時候可能會有損耗,官府就用這個名義來徵收多餘的銀兩,這些多徵的賦稅便稱為「折色」及「火耗」。
說回這個「斛」字!它也是一種植物名稱,最常聽到的便叫「石斛」,為蘭科石斛屬下的一種類。又稱作仙斛蘭韻、不死草、還魂草、紫縈仙株、吊蘭、林蘭、禁生、金釵花、金釵石斛、金石斛、黃草、金絲斛。其莖直立,肉質狀肥厚,稍扁的圓柱形,長十至六十厘米,粗達一點三厘米。藥用植物,性味甘淡微鹹,寒,歸胃、腎,肺經。益胃生津,滋陰清熱。
隨着廣告熱行,今於電視廣告中,屢聞有帶石斛品類物宣傳,唯報道員,屢將此字讀作(合)!那,究底此字要讀(斗),抑是讀(合)?為此便要循書說說。斛,據《唐韻、集韻、正韻、韻會》胡谷切、音酷。《粵音韻彙》音酷。《說文解字》斛(酷),十斗也。《莊子·胠篋》「為之斗斛(酷)以量之,則並與斗斛(酷)而竊之。」而用以平斗斛(酷)的器具,便稱之為「斠(較)」。
若尚存疑,且看看古人對此字是怎讀的,便可印證得來。西漢 楊雄《大司農箴》詩:「時維大農,爰司金穀。自京徂荒,粒民是斛。」楊雄此處韻腳之「穀、斛」,便是一屋韻。又 唐 王梵志《詩並序其七十三》云:「生時不須歌,死時不須哭。天地捉秤量,鬼神用㪷斛。體上須得衣,口裏須得祿。人人覓命長,沒地可種穀。」於此韻腳之「哭、逯、穀」,連同要讀酷的這個「斛」字,也是同屬協一屋韻。還有享負盛名之唐 元稹 《竹部》詩,節錄曰:「竹部竹山近,歲伐竹山竹。伐竹歲烈深,深林隔深谷。朝朝冰雪行,夜夜豺狼宿。科首霜斷蓬,枯形燒餘木。一束十餘莖,千錢百餘束。得錢盈千百,得粟盈斗斛。歸來不買食,父子分半菽。」看其韻腳用之「竹、谷、宿、木、束、菽」連這個讀酷的這個字【斛】,都是同一屋韻,那便證前人都是這讀。若讀合乃屬合韻,讀斗是有韻,古人用韻,是不會亂來的。
原來此字【斛】,既不讀斗,也不應讀合,以酷讀為是。長期將斛(酷)誤讀,不斷傳譌,終為三人成虎之謬,頓令約定俗成,宜應糾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