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緊急警示系統 現可定向個別分區發送

 【香港中通社三月十八日電】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十八日書面回應立法會議員提問時表示,特區政府最近已將緊急警示系統升級,讓各政策局或部門可選擇只向個別分區或聯區發送分區警示。

 鄧炳強指出,無論是全港性或分區警示,均只適用於重大事故,例如核事故、地震及海嘯等。他解釋,如頻繁地使用緊急警示系統,很有可能削弱市民的警覺性及危機意識,導致「警示疲勞」,因此在考慮動用此警報系統時,必須謹慎衡量實際情況,以決定是否有必要通過系統發放重要警報。

 就火警而言,鄧炳強表示,火警的影響極少機會涉及整個分區或需要整個分區的居民即時作出應變,啟動分區警示以通知覆蓋的數十萬名用戶,會遠超實際受影響的人口範圍,引起不必要的社會恐慌。

 鄧炳強指出,警示分為「緊急警示」和「極度緊急警示」兩級,各政策局或部門在有充份理由的緊急情況下,在取得有關政策局局長批准後,可通過緊急警示系統發送警示信息,提醒市民迅速採取應變措施,如屬「極度緊急警示」,則亦須取得政務司司長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