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代局長韋海揚回覆梁普宇質詢 多部門均有規劃處理燃氣設施

 【特訊】環境保護局代局長韋海揚就關於立法會梁普宇議員的書面質詢作如下的答覆:

 「對問題一、第二七/二0二一號行政法規《建築物燃氣設施的技術規範》除規範牆體內燃氣管道的防腐蝕要求和安裝規定外,亦規定至少每十二個月須對燃氣設施進行檢查。現時業界普遍採用包括加臭、流量監測和高精度洩漏監測器等多重技術的檢測方式,倘發現洩漏可採取相應的處理措施。特區政府將持續關注新技術的發展並與業界保持溝通,推動業界持續完善相關的建造、維護及檢測等技術。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表示:關於督促燃氣供應商提升檢測技術,以及建築物燃氣設施的設計、建造及維修保養,消防局會積極配合各部門,並提供消防安全方面的意見。

 經濟及科技發展局表示:跨部門燃料監察小組透過與石油業商會代表建立的溝通機制,敦促業界定期檢查用戶燃氣熱水爐具等設施,並檢視用戶的爐具裝置及使用環境,提供適當的更換和維護建議。

 對問題二、及三、第二七/二0二一號行政法規《建築物燃氣設施的技術規範》已規定分層建築物所有人或使用人須聘用已註冊的燃氣網絡設置實體定期檢查共同部份之燃氣設施,燃氣設施營運商按規定會定期對樓宇內燃氣設施進行檢查,倘發現存在安全問題,會主動聯絡業主進行整改。另一方面,特區政府與天然氣專營公司已建立應急通報機制,當出現事故時會及時收到有關訊息,並會協調採取相應行動。

 同時,特區政府未來會繼續聯同天然氣專營公司及燃氣設施營運商,共同加強在社區推廣保養和維護建築物燃氣設施的重要性,確保燃氣設施安全運行。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表示:消防局一直積極透過各種渠道宣傳危險品及燃氣安全知識,包括利用電台及電視台、官方媒體、舉辦講座、拜訪坊會團體,以及前往各區派發傳單進行宣講,提醒市民日常使用燃氣的安全注意事項,提高大眾安全意識。此外,消防局亦會關注內地、鄰近地區或國際上發生燃氣相關的意外事件,根據有關情況適時更新講座、宣傳品等宣教工作的內容,同時亦會不斷完善消防救援方面的應急處理機制。

 土地工務局表示:對於分層建築物內燃氣管道的改造或共同部份設施之維修保養,屬於分層建築物所有人或使用人的責任。當涉及相關維修、保養或更改工程時,需向土地工務局遞交相關工程計劃,倘涉及燃氣計劃時,土地工務局會向消防局諮詢意見,並會綜合意見後對計劃作審批。

 房屋局表示:分層建築物所有人或使用人應共同關注樓宇中央燃氣系統的狀況,並可透過《樓宇維修基金》相關資助計劃,對中央燃氣系統進行檢測及維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