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府持續推廣使用電動車包括資助淘汰高污染車輛 為市民購買轉用電動車提供誘因
【特訊】環境保護局局長葉擴林就立法會林倫偉議員書面質詢的答覆如下:
對問題1.儘管現階段未有計劃推出置換新電動輕型汽車的資助計劃,但特區政府過去至今已為推廣電動車訂定系列措施,其中根據《機動車輛稅規章》第六條第二款的規定,自2002年起使用石油燃料替代能源的新機動車輛可免徵機動車輛稅。同時亦按「澳門電動車推廣計劃」持續推廣使用電動車,包括已推出淘汰較高污染的老舊柴油車及汽油電單車資助計劃,為市民購買或轉用電動車提供經濟誘因。
對問題2.「澳門電動車推廣計劃」提出了推廣電動車的目標和相關政策措施,目前已按序優化充換電設施的制式和分佈、調整充電收費,以及將於2026年中旬在路氹城設置供輕型和重型車輛使用的超級充電站等。特區政府正持續評估電動車在澳的使用情況,將適時檢討「澳門電動車推廣計劃」的成效,推動陸上交通低碳轉型。
交通事務局表示:有序開展《澳門陸路整體交通運輸規劃(2021─2030)》中各項工作以鼓勵綠色出行。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兩巴營運中的新能源巴士共966輛,佔全澳營運公共巴士約96%,交通事務局會持續推動兩巴增加純電動巴士的數量。酒店及娛樂場穿梭巴士中已逾90%為新能源或環保車輛,當中逾160輛為純電動車輛。
現時新發出的的士准照均規定獲判給公司須使用載客量為6名或以上的油電混合或環保能源發動之輕型汽車。至2025年12月31日,本澳營運中的「純電動的士」及「混合動力的士」(即油電混合車輛)共1,101台,佔全澳的士車輛總數約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