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拒赴台立法機構說明彈劾案
【香港中通社一月二十日電】台北消息:台立法機構將於一月二十一日至二十二日召開審查會,邀請台當局領導人賴清德列席,就其被彈劾案進行說明並接受質詢。
台立法機構於十六日發函賴清德辦公室,賴辦二十日下午回函,以台立法機構「無問責權利」為由,告知賴清德不予列席。
針對台行政機構不「副署」立法機構三讀通過的「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中國國民黨黨團及台灣民眾黨團二0二五年底宣佈啟動彈劾賴清德程序。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立法機構會議表決通過對賴清德的彈劾提案,彈劾程序進入審查及決議等階段。二0二六年一月十四日至十五日,台立法機構召開公聽會,就賴清德被彈劾案聽取專家學者及社會人士意見。
根據議程,在兩場公聽會之後,台立法機構將於一月二十一日至二十二日召開全體委員會,邀請被彈劾人列席說明並接受立委質詢。
據報道,賴清德辦公室二十日下午回函台立法機構,告知不便出席。因此一月二十一日至二十二日兩天的審查會僅由各黨團推派的立委發言,總計三十二人,每人發言十分鐘。
按照有關規定,台立法機構對當局正副領導人提出彈劾案,須經全體立委二分之一提議、三分之二以上決議,再聲請台司法機構審理。目前,立法機構共有一百一十三席立委,其中國民黨五十二席、民進黨五十一席、民眾黨八席、無黨籍二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