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於社交平台發佈煽動訊息 男子被港警國安處起訴

 【中新社香港一月八日電】香港特區政府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簡稱「國安處」)八日落案起訴一名六十一歲男子一項《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二十四條「明知而發佈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

 國安處於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拘捕該名男子。警方調查顯示,該名被捕男子多次透過社交平台持續發佈具有煽動意圖的訊息,內容煽動他人引起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確定的國家根本制度、對特區的憲制秩序、行政、立法或司法機關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

 案件於八日下午在香港特區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