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談傳真)第二現場 櫻花日記
何謂第二現場?例如一幫朋友或者熟人約好聚餐,但吃飯的過程中,或者吃完飯後,又有人臨時起意,提議飯後去KTV唱歌,或者去酒吧瘋狂。這個KTV或者酒吧,就是第二現場。
如果在一開始的時候,大家就已經講好,飯後還有節目,再去做甚麼。那這個飯後所去的地方,則不屬於第二現場。
有權威的研究統計表明,目前的許多刑事案件,或者社會糾紛矛盾,往往都是發生在第二現場。所以,一些年輕人,尤其是女孩子,在外邊,遇到盛情之下推脫不了,必須要往第二現場之前,最好能和家裏人打下招呼,講清楚要去哪裏,同行的還有哪些人,以免出現情況時,家裏人驚慌失措,毫無頭緒。
有些年輕人,總喜歡呼朋喚友,但真正聚到一塊的,不一定都是熟人,可能是朋友的朋友,甚至沒有過一面之緣,是一些毫無關係之人。俗話說,人上一百,形形色色;人上一千,無邊無沿。每個人的喜好、心思各異,有些人,可能心懷鬼胎,還有些人,可能藏有不可告人的目的。見色起意者有之,見色忘義者有之,見財忘友者亦有之。
第二現場,本就是計劃之外的。其中的一些人,可能是那兒的常客,經常留連忘返,熟門熟路。但於另外的人來說,可能是完全陌生的。故小心謹慎方是上策。
常言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在紛繁複雜的世道之下,在犯罪方式、手段隱蔽且科技含量愈加先進的時代,更有必要多加防範。◇







